|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130万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将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铁路运输企业
(二)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20〕56号)附件2《国铁集团增值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二)》,增补、取消、变更本通知附件2所列的分支机构。
上述增补、变更的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1、附件2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变更时间起,按照财税〔2020〕56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上述取消的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2列明的取消时间起,不再按照财税〔2020〕56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航空运输企业
上述增补、变更的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3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变更时间起,按照财税〔2020〕30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附件:1.国铁集团增值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一)
2.国铁集团增值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二)
3.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名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9月5日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5日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