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
| 点击链接下载 《所得税、增值税申报表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2025年版)》 |
关于自然人购买国债等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
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25-08-01
问题描述:自然人购买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不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如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答复口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公告)规定,截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经商财政部,自然人购买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照19号公告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免税政策。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