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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起征点(30万?)适用于个人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按次或取消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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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万伟华


增值税法发布,对诸多问题仍需后续细则、征管、优惠文件明确,本文仅是基于增值税法相关条款的初步看法和猜测。


《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增值税法(草案)》、《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等中,适用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包括所有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稿)未达起征点的不是增值税纳税人,草案中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法》明确适用起征点的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法》中关于起征点的规定实际可能已与现行增值税规定有很大不同。


《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三十万元。《增值税法》实施后,增值税起征点保持季度30万的可能性很大,取消按次纳税起征点的可能性很大。


因此,《增值税法》实施后,增值税起征点30万的规定将可能明确适用与自然人,实际这也是征管系统能满足管控要求的结果。


《增值税法》中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除自然人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计税,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起征点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


《增值税法》中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因为业绩问题落入未超过五百万元的时候,将可能重新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可能会再次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和起征点规定。


《增值税法》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和起征点规定,应是和企业所得税一样,是出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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