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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多不良债权1200万转让,豁免后债务重组金额1300万,税收较为复杂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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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1 *ST宜康 000150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债权人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或“公司”)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于2019年2月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提供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用于资金周转,期限1年,宜华健康及其他担保方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2年4月19日,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简称“东方资产”)签署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编号:深批转(公金)2022第1号),依据该协议,浦发银行将其对众安康以及各担保方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东方资产,东方资产作为债权受让人已合法享有标的债权债务。


2022年9月23日,汕头市源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源泰”)通过竞拍取得该笔债权,并与东方资产签署《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汕头市源泰投资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依据该协议,东方资产公司将其对众安康以及各担保方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汕头源泰,汕头源泰作为债权受让人已合法享有标的债权债务。协议确认该笔债权资产的本息为1.036亿元【其中:本金8,000万元,利息(截至2022年7月31日)2,361.86万元】,该债权资产转让价的转让价款为1,200万。


在汕头源泰受让该部分债权后,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妥善解决债务,降低公司负债率,促进公司经营稳定。经与汕头源泰友好协商,在主债务人由众安康变更为宜华健康后,汕头源泰同意对公司不可撤销豁并无条件豁免债务本息9,289.82万元。


各方确认,截至重组基准日(2022年10月30日),标的债权余额共计105,898,226.51元。其中本金为80,000,000.00元,利息为25,898,226.51元。甲方同意不可撤销并无条件豁免乙方债务本息(债务豁免金额)共计92,898,226.51元。其中豁免本金为67,000,000.00元,豁免利息25,898,226.51元。债务豁免后的债务重组金额为人民币13,000,000.00元。


重组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重组期间,重组收益=重组收益计算基数×日收益率×实际天数。

(1)重组年收益率为9%,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0(含甲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

(2)重组收益计算基数初始数额为13,000,000.00元,如债务重组余额发生变化,则重组收益计算基数相应等额变化,重组收益应分段计算,累计相加。


(3)实际天数为该重组收益核算期的实际天数。


宜华健康应于重组期限届满日之前,向汕头源泰支付债务重组金额和该重组收益核算期的重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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