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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的企业所得税免不免税,有两个比较普遍的错误看法需要注意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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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编辑:万伟华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在某官网公布的2022年最新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中,出现了两所知名中学的名字。翻看近几年此省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主动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以基金会和协会居多,学校还是头一回看见。


关于学校的企业所得税免不免税,有两个比较普遍的错误看法需要注意:


1、认为学校天然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有些学校常年不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申报,不申报的原因包括税务登记时没有做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


需要正确理解《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句话,并按税收文件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和享受税收优惠。


2008年9月1日的财政部关于“依法给予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税收政策”提案的答复: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所得税政策都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执行。


2、认为获得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学校的所有收入就都可以免税了。或者认为既然有免税资格了,企业所得税报不报都无所谓。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6〕81号》中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正确理解这句话,同样需要按税收文件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和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则在《财税[2009]12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中予以明确。


应关注2022年4月报出来的湖南某医学院被税务稽查案例,2022年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向该医学院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长税三稽处[2022]7号),要求补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税款合计月3.5亿元及滞纳金。报道中提到稽查局稽查该校后,发现该校收的学费、住宿费不属于民政收入,便上报给市局、省局、总局。申报之后,发现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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