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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取得划转资产不支付对价,增加资本公积,税务应是100%股权支付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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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编辑: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万伟华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无缝针织业务相关资产(自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按照账面价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


拟划转标的资产账面原值为15,690.12万元,账面价值为9,770.8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102,902,829.99元,累计折旧/摊销38,771,545.19元,账面净值64,131,284.80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21,653,930.60元,累计折旧/摊销5,224,667.79元,账面净值16,429,262.81元。


截至本公告日(2022年6月13日),本次划转涉及的相关资产已划转至棒杰针织,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已完成过户,棒杰针织已于近日收到相关不动产权证书。


本次划转不涉及人员变更,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棒杰针织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资产,棒杰针织取得划转资产不支付对价,增加资本公积。


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本次资产划转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资料来源:

2022.05.24 棒杰股份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2022.06.14 棒杰股份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中,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分为两种情况:1、母公司获得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2、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情况2下,母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处理,两种情况下子公司均按接受投资(包括资本公积)处理。


应注意上述划转公告中所述的“子公司取得划转资产不支付对价,增加资本公积”的不支付对价不应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角度理解,而应从会计处理的角度理解,即子公司没有支付对价,母公司划转资产仍应按划转资产的账面净值增加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应按税务规定视为未取得对价冲减母公司自身的权益。


上述划转公告中的划转应按母公司获得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办理特殊性税务处理。


(2)根据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减少运营成本,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乌海海易通银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乌海海易通客运有限公司、内蒙古海易通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乌海市海南区海易通内陆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市海易通内陆港技术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的100%股权划转至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述四家公司100%股权,海易通客运、海易通检测、海易通内陆港新能源、海易通内陆港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本次划转拟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主管机关的认定为准。


资料来源:

2022.06.13海易通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全资孙公司股权划转至公司的公告


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规定划转可以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情形,包括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向母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子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母公司按收回投资处理,或按接受投资处理,子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处理。母公司应按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相应调减持有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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