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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易见股份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根据《告知书》内容,对涉及的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并对2015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收入、成本、利润的差错更正
2016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利用之前开展过真实业务的核心企业以及有点肥科技等21家公司通过私刻其他企业的公章、虚构基础购销业务合同和单据,伪造代付款及保理业务合同等方式开展虚假供应链代付款业务、虚假商业保理业务和虚假供应链预付款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此外,2015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为完成业绩承诺,大量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供应链贸易业务,并通过体外个人账户向贸易对手方支付贸易差、服务费、贴现息等费用,扩大收入规模,粉饰经营业绩,虚增贸易收入和利润。
1、2015年至2020年期间,公司通过下属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供应链”)、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供应链”)为实施主体,先后建立多个贸易线条,开展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的供应链贸易业务,以销售总额确认收入、以采购总额结转成本,以销售收入与采购成本的差额确认利润,但上述供应链贸易业务中的部分大宗有色金属业务无商业实质,此外原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集团”)指使公司通过体外账户将购销业务产生的价差返还给交易对手方,并向对方支付业务相关的服务费、贴现息等,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供应链贸易业务,虚增了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以滇中供应链、深圳市榕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时代”)等为主体虚构代付款业务,虚构基础购销关系,伪造合同、核心企业付款指令、银行回单、商业承兑汇票等合同单据,以代付款名义持续滚动将资金转出给九天集团,并虚增代付款服务费收入和利润。
3、2016年-2020年公司通过下属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保理”)、霍尔果斯易见区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保理”)、榕时代提供商业保理服务,以保理业务的名义持续滚动将资金转出给九天集团,并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和利润。经查,公司与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等51家房地产行业公司、云南有点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点肥科技”)等21家公司以及云南跃坦矿业有限公司、上海远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东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远畅投资有限公司、云南鸿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今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东钜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筑正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丹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清耀点贸易有限公司、福州恋韵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嘉视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保理业务均为虚假业务。公司虚假保理业务的资金由九天集团统筹使用。公司虚构保理业务涉及的核心企业均未开展过保理相关的基础购销业务。
(二)相关税费的差错更正
由于公司对虚构收入、成本的调整,相应调整因虚增利润产生的应缴税费。
(三)减值损失的差错更正
公司根据证监会对九天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认定,将应收有点肥科技等21家企业的债权认定为九天集团关联债权,并从2015年起对应收九天集团关联债权计提减值损失,相应更正了前期2020年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1、2015年起,九天集团授意、指挥公司虚增银行存款、应收票据,虚增收入及利润,并以虚假代付款业务、保理业务的名义持续滚动将资金转出给九天集团,九天集团持续占用公司资金,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2015年至2019年公司对九天集团关联债权按账龄计提减值损失。
2、2019年末,公司应收九天集团关联债权在扣除虚构利润后的余额为64.80亿元,在2020年末时达到82.73亿元,公司应收九天集团关联债权能否收回清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金额重大,故2020年开始对该债权按单项计提减值损失,计提金额为扣除2021年已收回金额及公司预判的可回收金额后的余额。(公司根据配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过程中自查整理的资料,预计可收回九天集团资产价值约为2.2亿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差错更正
1、公司根据参股企业云南君宜智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宜物流”)财务账面信息发现,其预付账款客户涉及到九天集团虚假保理、虚假供应链业务即有点肥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公司根据商业实质判断君宜物流的预付账款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故公司对君宜物流2020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差错更正。
2、2020年公司对嘉易诚兴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易诚兴”)确认投资收益0.13亿元,并在2021年收到嘉易诚兴支付的投资收益0.12亿元,对差异0.01亿元进行更正。
(五)银行存款、往来科目的差错更正
1、公司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通过伪造银行回单,虚增银行存款;通过虚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记录及开具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入账等方式虚增应收票据,现将虚增的资产更正为应收九天集团关联债权。
2、2016年-2020年期间,公司通过下属滇中供应链、贵州供应链、贵州易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易泓”)与有点肥科技等21家公司、江苏佰匡纳实业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等发生虚假供应链预付款业务,根据2022年4月19日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结合公司自查情况,将该部分虚假供应链预付款业务形成的债权余额更正为应收九天集团关联债权。
(六)应付股利的差错更正
公司2018年收入、成本进行差错更正后该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条件,故将未付股利进行冲回。
(七)利息支出的差错更正
1、根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付云南滇中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创投”)的资产管理计划逾期罚息,以未付金额为计算罚息基础,按逾期期间相应LPR的4倍利率更正应计提的逾期罚息。
2、公司进行差错更正后,2020年未开展保理业务,且保理业务成本为零,故将2020年利润表列式的利息支出调整至财务费用。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要求,公司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一)更正虚构业务收入、成本、利润
公司根据证监会的《事先告知书》,结合自查情况,对2015年-2020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进行了更正,累计更正营业总收入581.63亿元,营业成本533.81亿元,利润47.83亿元,各年度更正明细见下表:(略)
(二)更正相关税费
由于公司对虚构收入、成本的调整,相应调整因虚增利润产生的应缴税费1.81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45亿元、税金及附加0.04亿元,增值税0.32亿元。
(三)更正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配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过程中自查整理的资料,预计可收回九天集团资产价值为2.20亿元。2020年公司单项计提应收九天集团债权减值损失47.94亿元(更正冲回原计提的对应减值113.46亿元后,2020年公司应收九天集团关联债权余额为130.68亿元,扣除证监会累计认定虚构利润47.83亿元后的债权余额为82.85亿元,计提金额为扣除公司预计可回收金额2.20亿元、2021年收回金额0.57亿元和2015-2019年已计提的损失金额32.14亿元后的余额),截止2020年末扣除证监会累计认定虚构利润后公司应收九天集团债权余额82.85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80.08亿元。2020年更正后公司共确认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9.78亿元。
2015年-2019年公司按账龄对九天集团关联债权计提减值损失,具体计提金额如下:(略)
(四)更正长期股权投资
1、公司对君宜物流的长期股权投资为3.00亿元,在差错更正前公司已对君宜物流确认了投资收益0.23亿元,同时在2020年末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2.74亿元。公司进行差错更正时,在2020年补提了对君宜物流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损失0.47亿元,并冲回2020年当期确认的投资收益0.02亿元,更正后公司对君宜物流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零。
2、2020年公司对嘉易诚兴确认投资收益0.13亿元,并在2021年收到嘉易诚兴支付的投资收益0.12亿元,冲回投资收益0.01亿元。
(五)更正九天集团关联企业债权债务
1、公司更正2015年虚增的银行存款12.08亿元为其他应收款—九天集团;2、公司梳理2015年至2020年期间与九天集团关联企业债权、债务后,对扣除应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后的年末余额逐年将该关联企业债权、债务调整至其他应收款—九天集团,2015年合计调整增加其他应收款-九天集团54.22亿元,2016年合计调整增加其他应收款-九天集团72.42亿元,2017年合计调整增加其他应收款-九天集团84.46亿元,2018年合计调整增加其他应收款-九天集团104.41亿元,2019年合计调整增加其他应收款-九天集团107.49亿元,2020年合计调整增加其他应收款-九天集团130.68亿元。
(六)更正应付股利
2018年,公司分配利润4.07亿元,其中未付股东股利1.2亿元,更正当期收入、成本后,该年度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故在2018年将该部分未付股利冲回。
(七)更正利息支出
1、公司对资管计划逾期罚息,以未付金额部分为基数,按4倍LPR作为利率重新计算后,截止2020年末,多计提应付滇中创投资管计划罚息2.92亿元,其中2018年少计提0.13亿元,2019年少计提0.36亿元,2020年多计提3.41亿元,合计冲减利息支出2.92亿元。
2、公司2020年更正多计提的罚息后,利润表列式的利息支出金额为251,140,400.73元,现将其调整至财务费用。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5年-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略)
(其余略)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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