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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100万以内;100万-300万的优惠期限是这样的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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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万伟华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敬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发布,100万以内、100万-300万原本一个文件规定的政策,分成了数个文件来约束,同时两个分段的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产生差异。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发布后,有人提出100万以内的优惠是不是没有了?


2019年和2020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100万以内,100万-300万)都按<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文件执行。


2021年,100万以内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执行,100万-300万按<财税[2019]13号>执行,征管文件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执行。


2022年,100万以内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执行,征管文件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执行,2023年及以后待定,应会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期限保持一致,减按比例或许会和现在保持一致。


2022年至2024年,100万-300万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执行,征管文件尚未明确。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条件前后是一致的,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021年至2022年,个体工商户100万以内减半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征管文件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执行。


以文件的形式,正式明确了: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目前分公司基本不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但是总机构判断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时,因为所含的部分分支机构是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的指标并未包括全部分支机构的数据,其中的税务风险不可不防。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期间:


类型

年应纳税所得额

项目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小型微利企业

税率

20%

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

25%

25%

12.5%

12.5%

待定

待定

综合税率

5%

5%

2.5%

2.5%

待定

待定

超过100万元

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

50%

50%

50%

25%

25%

25%

综合税率

10%

10%

10%

5%

5%

5%

等于300万元

综合税率

8.33%

8.33%

7.50%

4.17%

待定

待定

超过300万元的情况下,全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再分段计算,税率为25%。

个体工商户

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待定

待定


关联政策: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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