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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新三板)股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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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需要缴纳什么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智能咨询


1.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2.增值税:股票转让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本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印花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 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二、问:根据规定,非上市企业未公开发行股票,其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因此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9号)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综合上述规定,新三板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因此转让新三板股票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请问该理解是否准确?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2021-11-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经转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市场。在“新三板”挂牌的股票,具有等分化、可交易、公允定价等特点,属于有价证券。企业转让“新三板”挂牌的股票,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其他省市答复


耳边响起一首歌: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就  不  告  诉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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