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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制造业中小微企业4季度缓缴税费这样申报,电子税务局上点点点就OK了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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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缓缴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后,在相关税费的申报界面多出了“制造业中小微缓缴申明”菜单,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没有这个菜单



11月2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发布了相关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延缓缴纳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延缓缴纳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延缓缴纳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个人信息保护及人脸识别告知同意书》操作指引


我们摘抄并简单编辑如下,各税种操作步骤基本一样: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正常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


申报表填写完毕,提交并保存。


点击“制造业中小微缓缴申明”菜单,在弹出的界面选择享受缓缴,或者选择不享受缓缴(需选择原因或填写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之前没有做过申报,首次申报的新办纳税人,需要自行判断选择是否属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缓缴声明提交成功后,点击“全申报”按钮。


全申报成功后,点击缴款方式选择,正确选择所需缴款方式,点击提交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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