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企业所得税扣除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07-18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所得税、增值税申报表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2025年版)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企业所得税扣除

万伟华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明确: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需要纳入公益捐赠票据记载数额中的话,须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接受捐赠方不得向其开具捐赠票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公告同时明确了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未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捐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将相关费用纳入捐赠票据按捐赠处理企业所得税,也可以选择不纳入捐赠票据作为企业相关费用处理企业所得税。

 

明确相关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相关费用处理企业所得税这一点在现实中还是很有客观意义的,给企业减少了一定的企业所得税扣除风险。毕竟还是有认为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不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相关费用因没有计入捐赠票据数额中,不能按捐赠扣除,有可能处于空摆的尴尬境地。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