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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税务局从四个环节入手切实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管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 2020/12/16
一是从农产品经营项目调查入手,严把农产品经营范围认定关。对经营农产品购销业务(含农产品加工)的纳税人,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同时,税源管理分局实地调查核实,真实掌握纳税人经营项目是否属于农产品经营范围。
二是从农产品税款抵扣政策的落实、运用方面入手,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指导,从源头上把好政策关。加强对农产品收购企业在涉及农产品征税范围、进项抵扣、抵扣时限、收购发票开具、抵扣规定等多种情形、多个环节方面的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等工作,及时向农产品收购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财务人员、法人代表、办税人员宣传辅导税收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从加强日常专项检查方面入手,做好税款抵扣前的调查、核实工作。重点对超前开具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付款提前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长期进行零申报、负申报等现象进行检查,把好检查关,严防虚假抵扣、不实申报。
四是从加强对货物实地查验方面入手,认真推行产品查验制度,杜绝偷、逃税现象发生。针对收购农产品为原料加工货物的企业,组织人员到现场查验货物,核实企业收购农产品的数量和金额,作为抵扣税款的依据,确保进项税额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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