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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的会费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吗、税前扣除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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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纳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的会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 财办综(2016)99号

社团会费票据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法定凭证,是财政票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的重要依据。社会团体的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团会费票据。

 

各社会团体要按本通知规定的使用范围开具社团会费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社团会费票据使用范围,不得将社团会费票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发票互相串用。社团会费票据的使用、管理、核销、销毁等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文件的通知

自2017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性(云南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以下简称会费票据),同时原《云南省社会团体专用收据》停止使用。

 

会费票据只能用于收取会员会费,不能作为其他用途。社会团体的涉税项目资金、捐赠收入、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性资金等收入不得使用会费票据。

 

社会团体取得财政性资金收入时,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财政票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其他收入,使用银行凭证入账,不得使用《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协会、商会、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财税[2017]9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17-12-25 

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

 

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6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自2016年5月1日起,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3、协会、商会、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财税[2009]12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

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财税[2018]1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非营利组织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注销时,剩余财产处置违反本通知第一条第五项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应纳企业所得税款。

 

财税[2018]1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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