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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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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确保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服务贸易是指国家与国家间交换服务产品以满足需求的经济活动,核心是以劳动力、资本和知识技术为基本要素的商业性服务交易。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发挥着日益重要的推动作用,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然要求。

2020年8月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批准昆明市等28个省、市(地区)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2020年8月12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明确试点期限为3年,要求各试点地区制订全面深化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开展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昆明市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促进昆明市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由市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经多次讨论、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并经2020年9月27日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及2020年9月30日市委第152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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