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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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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实施意见的通知 
楚开管通〔2020〕1号
 
开发区各局(室、所、中心),东瓜镇人民政府,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实施意见的通知》已经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土地资源增值收益,切实加强开发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维护税收环境的公平公正,促进财税收入稳定增长,更好地发挥房地产业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带动作用,着力构建社会化综合治税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房地产税收征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税收各项职能为指针,以“全区一盘棋、一政策、一标准、一规范”为准则,依“管委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信息支撑、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社会化综合治税体系。充分吸收和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房地产税收征管实际,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和规范工作方法,通过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和合理利用相关部门最直接、最可靠、最基础的房地产管理信息,探索应用土地增值税风险评估技术,在全区建立“源头控管、信息比对、疑点核实、动态监控、清算有力”的土地增值税征管新模式和运行机制,解决税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形成开发区协税、护税的长效机制,实现对房地产项目相关税收全环节、全方位、全流程、精细化、动态化征管,更好地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全力做好稳增长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协作机制,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65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楚政发〔2016〕24号)文件精神和开发区房地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有效的工作协作机制,通过获取房地产项目的备案、规划、建设、交易、登记等环节的数据,全面收集、整理和掌握相关信息,实现税源动态化管理,加强房地产税源监控,规范房地产税收秩序。
 
(二)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优化土地增值税征管流程,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升开发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质效,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纳税环境。
 
(三)引进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提高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审核质量。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取管委支持,财政保障,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的方法,引进信誉度高、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集中一批实战能力强的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房地产评估师等专业力量,协助开发区税务局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强化对中介机构鉴证业务的监管,培养和储备开发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的专业化人才。
 
(四)严格按照清算计划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确保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税款收入。按照云南省税务局和楚雄州税务局部署,适时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率,对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制定科学的清算计划,组织专业力量认真开展清算,切实做到项目管理到位,预征到位,中介鉴证管理到位、清算审核到位、税款征收到位。
 
(五)由开发区管委会主导,开发区税务局牵头。统一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操作流程,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和档案,形成一盘棋的局面,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工作长期推进。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开发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楚雄开发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贵泽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  明 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李文祥 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李永宏 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成  员:田红锦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范从荣 开发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唐  炜 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李雪梅 开发区经贸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税务局、开发区国土分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开发区经贸局。
 
领导小组负责明确工作总体思路和方向,对总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履行部门职责,确定工作方案,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开发区税务局局长李永宏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开发区税务局副局长丁志宏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落实加强开发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健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协调各部门数据采集、汇总、传递、分析、保密,制定引入外部专业力量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财政保障机制。通过情况通报、联合办公、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交流工作情况和信息,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难点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体系,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长效管理机制。
 
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等原因发生变化,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四、主要工作措施及责任部门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抓房地产项目专业化管理,提高征管质效。由“管户模式”向“管项目和管户相结合模式转变”,开发区房地产项目管理、税款征收、发票开具、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等由开发区税务局实施专业化管理,相关部门提供房地产项目备案、土地使用权取得、设计、规划、工程施工进度、工程结算、预(销)售、竣工验收、项目清盘等相关信息,协助开发区税务局对房地产开发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切实做到税收管理与纳税人项目开发同步。
 
责任部门:开发区税务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发区经贸局、开发区国土分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二)抓外力引入,提高清算专业性。采取“开发区管委主导、开发区财政局保障、开发区税务局牵头、引入专业中介力量参与”的清算审核模式。
 
责任部门: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税务局
 
(三)抓部门协作,提高信息对称率和共享利用率。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楚政发〔2016〕24号)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全州的统一部署推动下,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和制定各部门间的具体工作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信息交换的指标、内容、时限和方法。利用数据高效共享交互等信息化手段,形成全区房地产业运行大数据。
 
责任部门: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税务局、开发区经贸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开发区国土分局
 
(四)抓科学预征,提高税款尽收率。严格按照云南省税务局和楚雄州税务局相关公告规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征收税款。开发区财政局和开发区税务局在现有省、州确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基础上,定期分析开发区房价和税负之间的关系,根据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意见建议。
 
责任部门: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税务局
 
(五)抓职责确定,提高执法风险应对力。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部门为开发区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局成立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小组,并按项目合理调配和安排人员,以清算审核小组为单位开展工作,建立“收入、成本、费用调整逐条审核”的集体审理机制,负责清算审核报告审理工作,做出审理意见。
 
责任部门:开发区税务局
 
(六)抓政策标准统一,提高清算公平性。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规程》,结合实际工作,建立清算规范化、标准化模式,制定土地增值税征管、清算审核业务工作流程、工作底稿等,针对房地产业的特点,建立和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有效监控的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开发区税务局
 
(七)抓严控核定征收,提高税法遵从率。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方式严格把关,全面推行查账征收,严控核定征收条件和程序。
 
责任部门:开发区税务局
 
(八)抓中介诚信,提高清算公正性。1.严格准入机制。加强各级中介鉴证机构准入管理,要求中介机构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2.强化监督。制定开发区统一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要求。中介机构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开展工作,依法出具报告及相关资料,开发区税务局根据清算审核情况对中介机构进行客观评定,一旦发现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或出具虚假涉税文书等违法违规情况或不当执业情况及时报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限制其参加涉税中介服务。
 
责任部门:开发区税务局
 
(九)抓时间进度,提高清算入库率。依据开发区土地增值税税源普查结果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房地产项目涉税信息,将所有房地产项目列入监控范畴,分类分级管理。
 
责任部门:开发区税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落实。房地产业相关税收是开发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有力促进了开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房地产税收重要的税种,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是服务开发区财税工作大局的需要,是强化单项税种管理的需要,也是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需要。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增强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高土地增值税税源管控和税收征管水平,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税收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对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开发区税务局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形成区管委主导,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协税、护税格局,建立开发区土地增值税税收管理新模式。
 
(二)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强化保密观念,严肃工作纪律,切实保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各单位要按规定保管好采集的数据及资料,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信息安全。
 
(三)认真组织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进行宣传和政策讲解,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产生歧义和认识偏差,保证工作按时、按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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