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10月份发的工资享受5000元减除了吗?没有你可以这么办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11-03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

落细落实过渡期政策 确保个税改革红利全面及时释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8月31日,新个税法经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10月1日起实行过渡期政策,将基本减除费用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为确保上述过渡期政策落地落细落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发布《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确保个税改革红利全面及时释放,给广大纳税人吃下“定心丸”。

 

  为保证纳税人不打折扣地享受税改红利,《公告》指出,纳税人在今年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适用5000元/月的费用减除标准。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广大扣缴义务人要严格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代扣代缴税款。

 

  针对由于部分扣缴义务人可能错选税款所属月份,导致部分纳税人未能享受5000元/月减除费用的情况,《公告》进一步明确,对于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18年9月”,导致未享受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扣缴义务人可以办理更正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依法对多缴的税款办理退税,为纳税人免除后顾之忧。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表示,扣缴单位在今年10月1日后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扣除的,纳税人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部门将及时核实,并向扣缴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尽快给予解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税务部门将进一步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和新税制的宣传培训,确保个税改革‘大礼包’精准送达到每位纳税人的手中。”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说。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1号

 

  近期,有纳税人反映,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扣除计税。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全面及时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纳税人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适用5000元/月的费用减除标准。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扣缴义务人要严格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代扣代缴税款,确保纳税人不打折扣地享受税改红利。

 

  二、对于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18年9月”,导致未享受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三、对于扣缴单位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扣除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并向扣缴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尽快给予解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1236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2日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