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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首例非居民间接转让股权顺利办结 入库企业所得税216万元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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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例非居民间接转让股权顺利办结,仲恺税务化解税企分歧护税收主权
发表时间:2018-09-2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近日,仲恺区税务局顺利办结首例非居民间接转让股权案件,入库企业所得税216万元,成为反避税调查工作的又一成功案例,是仲恺区税务局加强税源监控预防税款流失的又一重大成效。
主动出击  跟进调查  自上而下不打无准备之仗
仲恺区局税务工作人员到某外资企业进行走访,在与企业人员交谈过程中了解到该企业的境外母公司A近期准备被其境外控股企业B向另一持有该公司股份的境外企业C分三次收购剩余股权,以达到百分百控股的目的。这一消息马上引起了税务人员的注意:该外资企业的境外股权交易,实质上是否以转让境内资产且逃避国内税款为目的?
为避免税款流失,仲恺区税务局及时跟进,一方面实时保持与市局税务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向上级税务机关汇报案情,请上级机关就间接转让股权征管提供政策建议和征管指导,另一方面组建团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核实情况,重点了解、核实境外非居民企业即受让方是否具有经营实质以及商业目的的合理性,做好与被转让方约谈的准备。
初战告捷 明确性质 与企业达成依法纳税共识
首次约谈中,税务人员通过案情分析,深入挖掘案情疑点。明确向企业表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的规定,确定此次回购股权的行为符合7号公告的第一条情形: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
企业方面在明确规定后表示,在税局每季度举行的纳税人辅导例会上有学习到关于非居民间接转让股权的法律条文,只是对条文把握不准,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因此尚未与相关税务人员汇报此次股权转让事宜,经税务人员的解释后企业表示会配合此次股权转让的处理并按期缴纳税款,以规避税收风险。
荆棘载途 重点突破 有力维护我国的税收主权
在约谈过程中,企业一再不同意税款的计算方式,并提出其他三种计算方式以达到减少税款的目的。税务人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通过多番的研讨,综合考虑总局公告的指引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后,告知企业该税款计算方式不符合政策的规定,明确指出其计税基础不准确之处,纠正企业对政策的不合理延伸性理解,并解释我局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合法性。最终税企双方达成统一的计算口径,此次股权转让企业需在我国缴纳税款216万元。
此次非居民间接转让股权案件的成功办结,是仲恺区税务局加强税源监控预防税款流失的又一重大成效,体现了仲恺区局积极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税企联动一同维护了我国的税收主权。(编辑:郑颖、刘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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