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一表搞掂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08-19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黄洁钦

2016年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全面规范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42号公告全文7000多字,信息量非常丰富,因此笔者对42号公告予以梳理,整理了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关键要素。亲,值得收藏哦!

 

一、关联申报

种类

填报主体

完成时限

提交物

关联关系申报及关联交易申报

1.实行查账征收、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居民企业;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非居民企业。

年度汇算清缴期间(5月31日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包括:

1.《报告企业信息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

3.《关联关系表》;

4.《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

5.《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

6.《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

7.《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

8.《金融资产交易表》;

9.《融通资金表》;

10.《关联劳务表》;

11.《权益性投资表》;

12.《成本分摊协议表》;

13.《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14.《境外关联方信息表》;

15.《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

16.《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

国别报告

1.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的居民企业;

2.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报送国别报告的居民企业。

17.《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发布表》;

18.《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发布表(英文)》;

19.《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

20.《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英文)》;

21.《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

22.《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英文)》。

备注:1.关联申报豁免条件: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2.按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

3.除了1-3表之外,企业根据自身实际业务状况,选填相应表格(大部分企业可能仅需填报9张表以内);

4.国别报告豁免条件:最终控股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跨国企业集团,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豁免填报部分或者全部国别报告;

5.企业虽不属于国别报告填报主体范围,但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按照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准备国别报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在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要求企业提供国别报告:(1)跨国企业集团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别报告;(2)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但我国与该国尚未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3)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且我国与该国已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但国别报告实际未成功交换至我国。

二、同期资料准备

种类

填报主体

完成时限

提交物

本地文档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

本地文档。内容包括:

1.企业概况;

2.关联关系;

3.关联交易;

4.可比性分析;

5.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主体文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

主体文档。内容包括:

1.组织架构;

2.企业集团业务;

3.无形资产;

4.融资活动;

5.财务与税务状况。

特殊事项文档

1.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

2.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

1.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内容包括:

(1)成本分摊协议副本;

(2)各参与方之间达成的为实施成本分摊协议的其他协议;

(3)非参与方使用协议成果的情况、支付的金额和形式,以及支付金额在参与方之间的分配方式;

(4)本年度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加入或者退出的情况,包括加入或者退出的参与方名称、所在国家和关联关系,加入支付或者退出补偿的金额及形式;

(5)成本分摊协议的变更或者终止情况,包括变更或者终止的原因、对已形成协议成果的处理或者分配;

(6)本年度按照成本分摊协议发生的成本总额及构成情况;

(7)本年度各参与方成本分摊的情况,包括成本支付的金额、形式和对象,作出或者接受补偿支付的金额、形式和对象;

(8)本年度协议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的比较以及由此作出的调整;

(9)预期收益的计算,包括计量参数的选取、计算方法和改变理由。

2.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内容包括:

(1)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

(2)企业集团举债能力及融资结构情况分析;

(3)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的变动情况说明;

(4)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的市场状况;

(5)关联债权投资的货币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及融资条件;

(6)非关联方是否能够并愿意接受上述融资条件、融资金额及利率;

(7)企业为取得债权性投资而提供的抵押品情况及条件;

(8)担保人状况及担保条件;

(9)同类同期贷款的利率情况及融资条件;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

(11)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

备注:

1.企业按期准备同期资料后自行保存(保存期限10年),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交;

2.同期资料豁免条件:

(1)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且关联交易金额不计入关联交易金额范围;

(2)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3.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4.同期资料应当使用中文。

作者:黄洁钦(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邮箱:2399684622@qq.com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