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办理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一、申请条件: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手续。
二、申请地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
三、申请时间:7月25日-8月19日(工作时间内)
四、申请资料:
1.《**公司关于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报告》(相关模板见附件)。
2.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此项。
五、注意事项
1.符合以上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应自行计算当期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并交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对。
2.申请纳税人对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采取虚假方式、恶意骗取留抵税额退税的行为,我局将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关于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报告模板.docx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地址
http://www.sztax.gov.cn/sztax/xxgk_tzgg/201807/2fd74af32d1a41bba6174b01905cdf53.shtml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