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厦门市税务局明确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其税后利润40%作为个人取得股息红利所得依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继续有效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07-09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时间:2018年6月15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2号  文章来源:元厦门地税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三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核定征收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以其“税后利润”(按应税所得率计算的所得额减企业所得税额)的40%作为个人取得股息、红利所得,依20%税率征收该税目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款=收入全额×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1-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40%×20%

二、采用核定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承包承租户、个体工商户、独资、合伙企业(税务师、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除外)仍按我局规定的带征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2年1月20日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来源:厦门税务  发布日期:2018-06-15   更新日期:2018-06-15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已使用未决算未入帐房屋房产税征管的通知

2000/9/4

厦地税政三[2000]10号

2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停征社会事业发展费及开征地方教育附加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2/3/7

厦地税发[2002]26号

3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差旅费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2/8/29

厦地税函[2002]76号

4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对经济补偿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定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问题的通知

2004/5/12

厦地税函[2004]45号

5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2005/6/13

厦地税发[2005]75号

6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5/10/9

厦地税函[2005]84号

7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06/8/4

厦地税发[2006]99号

8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2008/5/26

厦地税发[2008]75号

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2009/7/10

厦地税发[2009]89号

10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住房销售时间等问题进一步明确的函

2009/7/31

厦地税函[2009]47号

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9/12/30

厦地税发[2009]148号

12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减免条件的函

2010/4/8

厦地税函[2010]19号

13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4/12

厦国税函〔201034

14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省外户籍个人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减免条件的函

2010/6/12

厦地税函[2010]33号

15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1/4/27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16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2/1/20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17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出售房改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12/3/8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18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2015/5/2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1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2016/3/4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20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间置换房产和房产外币计价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4/5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2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将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4/2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22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11/30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

23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2018/1/3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厦门税务  发布日期:2018-06-15   更新日期:2018-06-15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确保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进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将清理的结果向社会发布。

二、主要内容

此次发布的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和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在机构改革后税务机关可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23件。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