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一表总结企业所得税三项经费扣除标准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06-27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中国税务报
企业所得税的三项经费是指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这三项经费允许税前扣除时应遵循怎样的标准呢?快来一起学习一下吧!
 
 
政策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2018年5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做了新的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表格归纳
 

项目

准予扣除的限度

超过规定

部分处理

职工

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不得扣除

工会

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2018年1月1日起,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实战练习
 
案例:
某企业2014年度发生职工福利费170万元,2014年度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工资总额900万元,2015年度发生职工福利费120万元,2015年度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工资总额1100万元,则该企业2015年度允许扣除职工福利费为多少万元?
解析:
职工福利费超过标准的部分不能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即2014年职工福利费超过扣除限额部分不能结转到2015年度及以后年度扣除。2015年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100×14%=154(万元),实际发生12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来源:上海税务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