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企业所得税风险提示服务再升级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05-22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中国税务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自2017年起为纳税人免费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以下简称“风险提示服务”),旨在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收遵从度,减少涉税风险。当年累计有600多万户纳税人选择了该项服务,消除风险隐患达700余万条。2018年,税务总局进一步优化风险指标,升级服务系统,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持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一、风险提示服务再升级的新意义
 
  2017年末至2018年初,为最大限度实现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统一,在企业所得税征管方面税务总局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为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减轻纳税申报负担,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优化、简化,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为精简报送资料,对《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为便于纳税人及时、精准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修订并重新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结合以上改革措施,风险提示服务力争通过全面升级,实现全方位对接。
  
 
二、风险提示服务再升级的新特点
 
 
  (一)成效更明显。2018年4月1日起,升级后的风险提示服务在全国陆续上线、开通。运行一个月以来,总体情况良好。全国已有约450万户纳税人选择使用风险提示服务,累计扫描超过880万次,接收风险提示信息1600余万条。
  
  (二)指标更精准。与上一版指标相比,2018年版的风险提示服务指标按照《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更新了表内、表间的关系指标,增加了税收政策遵从指标、税收与财务关联指标,删除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指标。目前,指标数量已经达到216项,涵盖《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中的34张表单,覆盖面达到92%。
  
  (三)流程更优化。2018年,税务总局在保持风险提示服务基本流程不变的前提下,从数据采集、系统保障、反馈机制等方面对风险提示服务系统的功能进行了全面升级和优化,进一步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和使用的便捷度。
  
 
三、风险提示服务再升级的新关注
 
  
  (一)关注风险指标。从风险提示服务系统运行情况来看,以下10个指标为风险提示较为集中的指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和选择风险提示服务时应当加以关注。
  
  1.营业成本金额异常
  
  指标概述:《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的营业收入和《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的营业成本是否匹配。
  
  如表A101010第1行“营业收入”>0,表A102010第1行“营业成本”=0,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通常情况下,营业成本对应有营业收入,请核实你单位“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是否填报正确。
  
  2.其他业务成本金额异常
  
  指标概述:《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的其他业务收入和《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的其他业务成本是否匹配。
  
  如表A101010第9行“其他业务收入”>0,表A102010第9行“其他业务成本”=0,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通常情况下,其他业务收入对应有其他业务成本,请核实你单位“其他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成本”是否填报正确。
  
  3.职工薪酬金额异常
  
  指标概述:《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合计金额大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职工薪酬账载金额。
  
  如符合上述规则,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所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合计数应小于等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职工薪酬账载金额,请核实。
  
  4.广告和业务宣传费金额异常
  
  指标概述:《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之和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账载金额是否一致。
  
  如不一致,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期间费用明细表》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合计数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账载金额不一致,请核实。
  
  5.罚没支出金额异常
  
  指标概述:《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中罚没支出金额大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金额。
  
  如符合上述规则,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罚没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请核实是否调增。
  
  6.资产折旧、摊销金额异常
  
  指标概述:《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资产折旧摊销费合计金额大于《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中本年资产折旧摊销费账载金额。
  
  如符合上述规则,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所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资产折旧摊销费合计数应小于等于《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费账载金额,请核实。
  
  7.固定资产原值异常
  
  指标概述:《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原值期末余额与《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固定资产原值金额是否一致。
  
  如不一致,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原值期末余额与《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固定资产原值”不一致,请核实。
  
  8.未填报《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指标概述:未填报《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如未填写,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未填报《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请核实。
  
  9.未填报《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指标概述:未填报《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如未填写,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未填报《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该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的纳税人,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须填报,请核实。
  
  10.未填写主要股东
  
  指标概述:《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300企业主要股东”未填写相关信息。
  
  如未填写,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基础信息表》(A000000)“300企业主要股东”未按规定填报前10位股东情况。请核实。
  
  (二)关注风险提示信息应对。针对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由纳税人自行甄别,并选择是否进行修正、调整、补充。纳税人无论是否修改、补充数据或信息,均不影响后续正常申报纳税。
  
  (三)关注提前报送资料变化。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规定,自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纳税人无须办理备案手续和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备案资料。因此,纳税人在选择接受风险提示服务前无须再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备案,仅需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电子数据通过互联网报送税务机关即可。
 
作者:刘韶华 何冰,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来源:中国税务报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