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以案释法】假开票,真骗税,一人“空手套税”获刑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11-09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以案释法】假开票,真骗税,一人“空手套税”获刑

发布时间: 2024-11-05 来源:西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随着跨境电商、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有人瞄准“出口退税”,以假报出口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


近日,西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被告人白某以虚构收购信息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近百万,获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所骗税款依法追缴。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被告人白某在西畴县成立了一个水果经营公司,为获取出口资质,先后与10余家水果种植基地签订合作协议。


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该公司用13人的身份信息虚构收购水果事实,开具云南省普通发票1223份,骗取出口退税资金。第一次虚构出口水果1010万余元,向税务部门骗取出口退税资金91万余元。第二次虚构出口水果1975万余元,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资金177万余元,申报过程中因税务部门发现虚报而未得逞。


西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以虚构收购信息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根据其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白某表示认罪服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大量国家税款损失,而且破坏外贸出口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国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法官提醒,骗取出口退税不可取,法律红线不可越,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其他自然人,在享受国家发展红利的同时,都应该自觉履行依法诚信纳税义务,切莫因贪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