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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延长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中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范围有关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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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延长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中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范围有关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菏区财税(2022)4号


各镇街财政所、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各镇街税务分局、社会团体:


现将《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延长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中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范围有关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菏财税[20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菏财税[2022]11号-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延长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中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范围有关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pdf


菏泽市牡丹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

二O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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