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确定江西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08-31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所得税、增值税申报表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2025年版)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确定江西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

赣财规〔2021〕2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区)税务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确定江西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的具体地点如下:

 

一、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或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二、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增值税预缴地。

 

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其机构所在地。

 

三、经税务机关依法核准增值税免抵税额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

 

四、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1年8月31日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