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无申请退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06-02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130万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无申请退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9日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全省税收营商环境,简化退税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简称“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现就全省推行“无申请退税(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无申请退税(费)”(简称“无申请退税”)是指退税(费)事项由纳税人申请办理转变为税务机关主动发起,纳税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和资料,全程网上办结的涉税事项。
 
二、“无申请退税”实施范围包括: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退付、小微企业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税款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退税、因税务机关原因误收产生的误收退税,以及省级税务机关明确规定的其他退税事项。
 
三、“无申请退税”办理流程
 
(一)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退税政策、退税依据发起“无申请退税”,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推送应退税信息。
 
(二)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对应退税信息中退税金额、银行账号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予以确认。
 
(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退付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确认。
 
四、纳税人可以选择“无申请退税”或者自行申报退税。
 
五、本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5月28日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