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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通知》文件废止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23
关于废止《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通知》(仙政文﹝2018﹞123号)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废止原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对照国务院“互联网+督察”平台曝光的《关于安徽省怀远县违反减税降费政策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的督察情况通报》,举一反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文件条文说明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通知》第二部分“职能单位依法履行协税护税责任”:第(一)条……并在建筑合同中注明“按照有关规定在仙游县履行纳税义务,并取得仙游县税务局开具的完税凭证。”以及第(二)条……外来建筑业纳税人未按上述规定取得上述票证的,建设单位不予支付工程款。结合《关于安徽省怀远县违反减税降费政策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的督察情况通报》案例,该案例对怀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本地税收贡献情况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置条件,以“应对疫情影响加强协税护税”名义干扰税收征管秩序,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准入门槛,恶意截留工程款项,严重增加企业负担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坚持依法办事,不折不扣兑现助企纾困政策。故废止《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通知》(仙政文﹝2018﹞123号)。
三、废止后相关政策衔接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建筑业改革步伐,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仙游县人民政府已制定了《仙游县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仙政文﹝2019﹞82号),该实施意见对建筑业相关财政税收政策规定的更为详实,后续可参照该意见执行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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