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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季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扣除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及附加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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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4月1日起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附件 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填报说明

 

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 附件 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填报说明

 

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扣除实际缴纳且在会计核算中计入当期损益的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及附加后的金额,在此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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