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所得税、增值税申报表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2025年版)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税政一股解读《差旅费涉税处理——增值税篇》
发布时间:2020-12-25 来源:毫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一、差旅费主要有哪些?
并无明确划分。大多数企业在实务中差旅费具体包括的费用有以下几类:
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
2、车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车辆、租用车辆等;
3、住宿费;
4、补助补贴:误餐补助、交通补助;
5、市内交通费: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费用
二、增值税相关问题
01、符合税法规定的交通费可以税前扣除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特别注意哦!
不是所有差旅费中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他们有以下限制!
1.需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因此,在开具发票时,该填写的信息必须要求完整而正确的填写,只能填写企业的信息,而不能填写为员工个人的信息。
3.企业报销的外单位员工差旅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02、住宿费抵扣进项
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属于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主要取决于住宿费的“用途”,企业员工在公司经营地或注册地发生的住宿费,只要不属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取得专票认证后,也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只要业务是真实的,因公出差支付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存在以下情况还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属于职工福利性质范畴的,比如报销的员工旅游、探亲等情况下的住宿费;
2.员工或股东个人消费的;
3.属于交际应酬给予客户等报销的;
4.企业免税项目或简易计税项目编制人员出差发生的等。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03、车辆相关费用
车辆属于公司,则出差途中发生的车辆费用,直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租用租车公司的汽车,租赁费和按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的费用,直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就行了。
如果属于“私车公用”的情况,企业财务人员要根据多方情况以及当地具体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如,公司和员工个人有无签订租车合同,合同有无约定油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归属等。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