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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社会保险费热点问题(第二期)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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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社会保险费热点问题(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0-12-15
 
1、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否下调了,下调多少?
 
工伤保险目前实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3、失业保险费率是多少?
 
按照现行阶段性降率政策规定,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本地具体费率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费率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4、缴纳医保的社保编号和身份证号一样吗?
 
医保编号由医保部门提供,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5、目前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的渠道有哪些?
 
城乡居民可以通过政务大厅、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商业银行、社区村组等渠道缴纳社保费。具体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6、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可免缴医疗保险费的条件?
 
医疗保险费免缴政策由医保部门确定,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7、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有优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同时,《通知》中规定的“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政策,也可以惠及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8、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费的缴费期限是什么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按月缴纳社保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缴纳。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9、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费的费率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最高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目前大部分地区生育保险已合并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1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商业银行等渠道缴纳社保费。具体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11、企业如何给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登记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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