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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口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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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口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发〔2020〕27号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江口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江口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2.江口县综合治税部门责任分解表

 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 7月 22日           

 

 

附件1.pdf

附件2.pdf

关于《江口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txt

 

(此件公开发布)

 

江口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健全税收共治格局,提升税收征管质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的税收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在组织收入中的重要抓手作用,强化涉税信息采集和信息管理,加强税源信息监控分析,不断提升信息治税水平,健全综合治税长效机制,规范行业税收秩序,促进税收收入持续增长,防治税收跑冒滴漏,实现应收尽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综合治税的工作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财 政、税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  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江口县综合治税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综合治税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县税务局,由县税务局局长曾宪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副局长李玲同志、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唐文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综合治税具体日常事务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落实。

三、工作内容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结合实际,将我县综合治税划分为五个重点税收管控行业。 

(一)制造业

(1)加强砂石、石材行业税收管理。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两税合并后税源管控优势,不断完善“以电控税”税源管理 模式,有效利用电力信息,砂石价格等信息,加强企业纳税情况 监控分析,分税种科学测定税额,进一步提高行业税收征管效率

(详见附件 2)。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 电局)

(2)加强水资源行业税收管理由水务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取水许可、年度取用水计划、超计划(定额)取用水量、违法取水处罚、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划定等水资源管理相关信息,并于每季度末前将本季度纳税人的实际取用水 量抄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按实际用水量测算水资源税应纳税额。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工业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局)

(二)房地产行业

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季末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屋网购交易信息、存量房和工商业房产信息、全县普通标准住房价格信息、全县房地产建筑安装成本市场平均价格等信息。由县税务部门按规定做好增值税预缴、完工房产所得税清算、存量房评估、契税征管、土地增值税预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各项工作(详见附件 2)。(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江口县支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建筑业

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实行重点工程项目“专人专管、跟踪监控”,由县发改、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招投标、工程验收、款项拨付时间等税收征缴信息(详细附件 2各项目业主单位每年一季度末需将本年项目实施计划抄送县税务部门,凭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完税证明及有关要素支付项目工程款,若无增值税发票、完税证明不得支付工程款项并通知税务机关清缴税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各项目业主单位)

(四)生活服务业

加强餐饮、住宿、娱乐、服务业税收管理。由工业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文旅等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据实向 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人真实营业收入,全面将其纳入税收管理(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市 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供电局)

(五)批发和零售业

加强家电、建材、家具、医药、机动车行业税收管理。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医疗保障部门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销售收入和医保卡消费信息,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款征收工作。(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医疗 保障局、县交通局、县邮政公司)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奖惩机制,确保责任到位。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对未按时报送或提供数据不真实的一次扣 2分。对综合治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未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 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启 动追责问责机制。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计各成 员单位上报信息情况,按季做好统计,年末根据记录情况进行统分和综合考核,结果报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报县绩效办。

(二)强化协助配合,确保数据有效。各乡镇(街道)政府

(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协助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及时抄送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三)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应收尽收。公安机关强化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打击伪造、变造、贩卖发票及利用假发票进行犯罪的行为;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对拒绝、 阻碍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相关人依法予以处理;法院在执行经济类案件前,应当提前通报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征收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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