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个税年度汇算】外籍人员是否需要进行个税年度汇算?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06-13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所得税、增值税申报表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2025年版)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上海税务
 
申税小微,前面看你发了这么多个税年度汇算的内容,那么我们“歪果仁”需不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呢?
外籍朋友如果属于居民个人,则需要参加个税年度汇算,如属于非居民个人,则无需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预缴环节居民身份的判定可能与全年身份判定不一致,这时候具体该如何操作呢?请听我细细分解~
 
申税小微
 
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2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我们可以根据外籍人员是否属于居民个人,以及预缴申报时按何种身份申报,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情况一
 
外籍人员符合非居民条件,预缴环节按非居民个人申报此类情况的纳税人无需参与个税年度汇算。
 
情况二
 
外籍人员符合非居民条件,预缴环节按居民个人申报此类情况的纳税人无需参与个税年度汇算。
 
根据规定,“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在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之日起至年度终了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
 
也就是说,纳税人需要至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无住所居民个人转非居民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补缴税款或发起退税申请。
 
 
情况三
 
外籍人员符合居民条件,预缴环节按居民个人申报此类情况的纳税人按照常规操作流程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情况四
 
外籍人员符合居民条件,预缴环节按非居民个人申报
 
此类情况的纳税人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根据系统规则,在汇算时,对预缴环节按照非居民个人申报的数据不会进行预填。此类情况的纳税人进行汇算申报时,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填报方式需选择“自行填写”,将2019年全年实际的收入、各项扣除、预缴税款等相关信息填入报表中方能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各位外籍朋友可以比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自己是否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啦!
 
申税小微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