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05-03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所得税、增值税申报表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2025年版)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然人出租房产和出售住房,向税务机关申请代为开具发票,未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采取核定方式征收(具体核定项目及核定征收率见附件)。核定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不含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7年1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项      目 征收率(%) 备      注
出租住宅(含商住两用) 0 月租金1600元以内
0.5 月租金1600元以上30000元以内
1 月租金30000元以上
出租非住宅 0 月租金1600元以内
1 月租金1600元以上30000元以内
2 月租金30000元以上
转租住宅(含商住两用) 0 月租金1600元以内
0.4 月租金1600元以上30000元以内
0.8 月租金30000元以上
转租非住宅 0 月租金1600元以内
0.8 月租金1600元以上30000元以内
1.6 月租金30000元以上
首次转让已购公有住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自建住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 1  
转让其他住房 2  
 
注:“以上”均不含本数,“以内”含本数。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