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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汇算清缴用得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哪些税收优惠?如何填报?快看过来!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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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汇算清缴用得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哪些税收优惠?如何填报?快看过来!

安徽税务

 

 

小伙伴们,2019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了!其中有一项重要内容,你享受了吗?那就是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相关知识点,税小皖帮您全归纳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0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概念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02资本化和费用化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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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研发费用以是否形成无形资产为标准,划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方式加计扣除。两种方式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的核算无论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形成无形资产,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都应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同时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也不得加计扣除。对于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其摊销年限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约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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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以下行业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是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为准,并随之更新。

 

不属于税收意义上的研发活动

      

根据研发活动的定义,企业发生的以下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属于税收意义上的研发活动,其支出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03研发费用范围的归集
 

目前研发费用归集有三个口径,一是会计核算口径,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三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因此政策口径最小。具体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 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10%

 

某企业2019年进行了二项研发活动A和B,A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2万元,B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8万元,假设研发活动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A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12)×10%/(1-10%)=9.78万元,小于实际发生数12万元,则A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97.78万元(100-12+9.78=97.78)。B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8)×10%/(1-10%)=10.22万元,大于实际发生数8万元,则B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100万元。

该企业2019年度可以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148.34万元[(97.78+100)×75%=148.34]。

 

那么,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具体要走什么流程呢?看看税务小姐姐为你梳理的流程:

 

 

04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备案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相关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05留存备查资料
 

根据规定,企业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应保留下列留存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几种特殊情况怎么处理?

 

一、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行加计扣除。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二、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加计扣除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享受加计扣除。一是企业的研发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和不可预测性,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政策是对研发活动予以鼓励,并非单纯强调结果;二是失败的研发活动也并不是毫无价值的,在一般情况下的“失败”是指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但可以取得其他有价值的成果;三是许多研发项目的执行是跨年度的,在研发项目执行当年,其发生的研发费用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不是在项目执行完成并取得最终结果以后才申请加计扣除,在享受加计扣除时实际无法预知研发成果,如强调研发成功才能加计扣除,将极大的增加企业享受优惠的成本,降低政策激励的有效性。

三、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明确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论企业当年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可以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参考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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