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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所剩时日不多,您完成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了吗?
办理渠道有三种,今天龙小雪一一为您揭晓!
0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0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03
办税服务厅
特 别 注 意
未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的企业,应在填写完成后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操作。
查账征收的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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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再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的,则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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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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