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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满满!广州税务第二期“抗击疫情同聚力 落实优惠促发展”在线访谈实录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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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税务
 
2020年3月11日上午9:30-10:30,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以“抗击疫情同聚力 落实优惠促发展”为主题开展第二期在线访谈活动,进一步就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措施有关问题与网友开展互动交流。以下为访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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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马世超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韩流柱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罗得力
 
 
图为访谈现场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举办的第二期“抗击疫情同聚力 落实优化促发展”在线访谈活动。
 当前正值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期,各界非常关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多位嘉宾,就近期出台的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措施与网友在线交流。欢迎嘉宾们的到来。
 
主持人:马世超总会计师,您好。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近期启动的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情况,以及广州税务部门最新的便民服务举措。
广州税务马世超总会计师:感谢主持人,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来到在线访谈和大家交流。今年是税务部门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题聚焦“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与往年相比,今年“春风行动”着眼于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推出了24项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结合实际、创新方法,在发布《广州市税务局全力落实支持疫情防控政策的措施》后,又马上推出“非接触式”办税十条举措,尽最大努力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安全和健康,为复工复产企业送去办税缴费“春风”。此次推出的十条措施,全面梳理了网上办税、掌上办税、自助办税、咨询辅导、预约导税等五方面共十项服务措施,具体包括:办理税费不出门、普通发票电子化、领用发票免费送、延期申报网上办、社会资源齐共享、咨询服务多元化、税务宣传矩阵式、离厅服务自助办、银税互联建行办、预约导税分流走。我们不仅在政策落实上做到能免就免、能减就减,还在服务上不断优化各类网络、自助办税渠道,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主持人:谢谢马总的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提出了什么问题。
 
Nick:受疫情影响,能否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广州税务马世超总会计师:根据《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0〕12号)规定,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税务机关统一调整缴款期限,不需要用人单位申请延期缴纳。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原有做法据实办理增员、减员和申报业务,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费款。
 
灰太狼:由于疫情影响,我企业至今还没有复工,流动资金不足,现在连正常发放员工的工资都有困难。我们可不可以申请延迟交税,等有钱了再交?
广州税务韩流柱总经济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四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纳税人若确实存在征管法及其细则所规定的情形,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UUUkhuy:《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中降率优惠政策适用哪些纳税人?
广州税务罗得力总审计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降税率优惠政策,适用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MMioo8:我们单位有员工为此次疫情进行捐赠,可以全额税前扣除的,但是他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以扣除,是否可以结转下月扣除,还是要可以等到汇算清缴时继续扣除?
广州税务罗得力总审计师:根据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在当期一个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同时,综合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第四、五、六条规定,居民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支出可在当年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当月的分类所得中扣除。因此,当月应纳所得额不足以扣除的,可以结转到下月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在上述情况下仍扣除不完的,可以在当年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
 
火山火山: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广州税务马世超总会计师: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主要包括免、减、延、缓、退五大类。第一是“免”。对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第二是“减”。对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2月至6月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3.5%。第三是“延”。对于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及缴费人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第四是“缓”。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第五是“退”。2020年2月1日以来已缴纳且符合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按程序依职权批量退回用人单位原扣费账户,无需用人单位提交申请。
 
Lotus:我司向医院捐赠口罩,已取得医院的接收物资收据,这些口罩是我司在国外进口回来,一个口罩为4.5元美金,共27100美金,我们申报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多少?是按我购入,还是按现时的市场价?
广州税务马世超总会计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因此,贵公司可以按照实际购入价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恒安商务:因疫情影响产生的逾期申报、逾期报送资料是否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广州税务韩流柱总经济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爱吃馒头: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调整如何开具发票?
广州税务罗得力总审计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放弃免税、减税,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可以按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IT互联老李:公司所在地区在广州市,除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外,请问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可不可以享受减半优惠?
广州税务马世超总会计师:不可以。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险种,仅适用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不包括生育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
 
睡不着的小松鼠:受疫情影响企业,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有什么支持优惠政策?
广州税务马世超总会计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0〕2号)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免征2020年1月至3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疫情防控作出贡献的单位及有关政策明确需扶持的行业企业在免征期满后,可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肥猫卡鲁:什么是符合受疫情影响,可以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的条件呢?
广州税务韩流柱总经济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以补办延期申报:第一种,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被确诊为感染新冠病毒或者被列为疑似感染人员、密切接触者,受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在2020年2月28日前无法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二种,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身在疫情影响严重暂停交通、限制出行的地区,在2020年2月28日前无法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三种,纳税人按照生产、经营地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在2020年2月28日后才复工复产的。
 
da123:我在电子税务局上看到有提示阶段性减免养老事业和工商保险单位缴费政策,但是为什么在申报的时候看到的单位费率和缴费基数跟原来是一样的?
广州税务马世超总会计师:此次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税务机关不调整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在申报环节,征收系统按照用人单位享受的减免类型自动计算,用人单位看到的应缴费款是已经享受减免政策后的金额。
 
妙手回锅肉: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企业,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下调了征收率,请问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广州税务罗得力总审计师:2020年1-3月取得的销售收入合计不超过30万元的,则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2020年1-3月取得的销售收入合计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将所属期1-2月的销售额与3月的销售额分开核算,1-2月销售额适用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3月销售额可减按1%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按照2020年13号公告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青青河边草:我参加公司这个疫情的捐款,但赠的票据没我名,只写公司,我本人仲可以享受个税扣除优惠吗?
广州税务马世超总会计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个人享受9号公告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号)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符合税前扣除的公益捐赠,员工可以凭注明了企业名称的接收函或捐赠票据,以及员工明细单扣除。
 
哒哒安580:财税2020年第10号公告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请问只能是以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才能享受免税吗?
广州税务罗得力总审计师:财税2020年第10号公告没有规定资金来源必须是财政性资金,只要是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都可以适用。其中: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各级政府规定标准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取得的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规定标准的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在线交流就到这里。如果各位纳税人、缴费人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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