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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代付手续费退还工作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0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因纳税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在2020年3月30日前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手续费。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升级后新增了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四步即可完成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工作。具体怎么操作呢?接着往下看吧……
第一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第二步、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按钮
第三步、等待系统自动查询出退付手续费信息后核对数据是否准确,具体数据可与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中的申报信息进行详细核对,核对时需注意税款所属期和实际入库期问题。
第四步、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无误按钮提交、确认。后续无需其他操作,等待税务局通知即可。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
改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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