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所得税、增值税申报表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2025年版)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红河税务
对象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政策解读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1
优惠时间: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36个月)内。
2
限额标准: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
3
减免税额: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小贴士
纳税申报时,请注明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企业招用自主退役士兵
1
优惠时间: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36个月)内。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2
优惠条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3
限额标准: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
4
核算减免税额: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5
减免税额:
▲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
▲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小贴士
企业纳税申报时,应提供:
1.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2.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疑问解答
时间
小税,企业招用自主退役士兵优惠可以叠加享受吗?
不可以重复享受哦。如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
自主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招用自主退役士兵每月依次扣减“三税两费”:1、增值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4、地方教育附加;5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政策执行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案例分析
案例1:王某属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019年4月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年度减免税限额为14400元,其2019年度最高可减免税额多少?
解析:
王某办理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4月登记,年度实际经营月数为9个月 。
减免税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14400÷12×9=10800元 。
该纳税人2019年度最高可减免税额10800元。
案例2:某企业2019年度招用了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算起,4名退役士兵在本企业工作时间分别为6个月、7个月、6个月、10个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减免税额限额。
解析:
企业可减免税额限额,按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减免税总额,该企业2019年度可抵减税额总额为:
减免税总额=∑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定额标准=(6+7+6+10)÷12 ×9000=21750(元)
案例3:王某是个体工商户,2019年4月开始经营,选择按季申报,六税二费减按50%征收。2季度应纳增值税10000元,六税二费减按50%后,应纳城建税350元,教育费附加150元,地方教育附加100元,应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3000元。该纳税人如何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解析:
王某年度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减免税限额为:
14400÷12×9=10800元
依次扣减增值税10000元,城建税350元,教育费附加150元,地方教育附加100元,个人所得税200元。减免后,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00元。王某全年扣减限额已用完,自3季度起,应纳税额不再予以扣减。
政策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税〔2019〕25号)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