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所得税、增值税申报表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2025年版)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中国税务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经侦大队共同调查,历时3月破获一起团伙虚开增值税运输发票案件。虽然违法人员挖空心思伪装业务记录,为虚开的每份发票都提供了看似“完美”的运输业务清单,但其违法行为仍难逃办案人员的法眼。
不久前,武进区公安机关向常州市税务机关提供线索称,有12户物流公司涉嫌大量虚开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常州市税务稽查部门立即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实施追踪调查。
办案人员根据线索资料,从多个税收管理软件中提取了涉案企业的涉税信息,比对分析涉案企业近年来的发票明细数据,汇总分析了涉案12家物流公司的上下游情况,发现了大量疑点,认为该案涉嫌团伙作案。
为证实企业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专案组对12户涉案企业实施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企业中有11户企业为同一注册地址。在实地检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涉案的12户企业虽年营业额上亿元,但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却无员工工资发放记录,无财务费用、业务招待费和运营费用等支出,收入与支出明显不匹配。
实地检查过程中,细心的办案人员在企业的办公电脑中发现了一份名为“开票费用”的电子台账,通过对涉案企业1.5万余条收取开票费的数据进行查核,办案人员发现这份台账记录与企业发票开具日期很匹配、金额也成比例,数据信息真实。
随后,专案组成员调取了涉案企业和相关人员的61个银行账户、近8万条纸质及电子流水数据,进行了仔细对比分析。结合现场核查发现的开票台账信息,对下游受票企业和陆续浮出水面的相关开票业务“中间人”实施追踪核查,不仅发现涉案企业与下游受票企业存在大量资金回流情况,同时也通过调查取得了12户涉案企业在无真实业务情况下,向下游企业虚开发票牟利的证据。
时机成熟后,警方布控出击,对12户空壳运输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朱某、陈某,以及其团伙其他成员陈某、郭某等5名人员实施抓捕,并捣毁了4个非法开票窝点。随后,在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警方配合下,开票“中间人”蒋某、吴某等28名人员也相继落网。
团伙成员朱某、陈某等人落网后,面对证据,对其虚开发票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朱某、陈某等人结成团伙,以中间人介绍和自行联络“业务”的方式,在2016年~2018年期间,共向下游的22个省、市地区的3600多户企业虚开发票1.5万多份,涉及金额6.3亿元,税额6600万元。
常州市税务机关已向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函》开展协查,追缴受票企业抵扣税款。目前,案件已有2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起诉,8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19年9月3日B2版
作者:汪明清 毕赣斌 施文洁
来源:中国税务报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