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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税务局3月29日在线访谈:新余市税务局“减税降费”在线访谈活动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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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税务局“减税降费”在线访谈活动
    
为全面解读减税降费政策,解答社会各界热切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今天由新余市税务局主办的“减税降费”在线访谈活动在新余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

访谈时间:
2019-03-29 10:00:00 - 2019-03-29 12:00:59
 
访谈嘉宾:
胡振宇 , 任双明 , 黄喜孙 , 宁斌 , 倪辉 , 袁冬平 , 何瑶 , 汤琼
 
 
访谈内容
 
主持人:各位嘉宾、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为全面解读减税降费政策,解答社会各界热切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今天由新余市税务局主办的“减税降费”在线访谈活动在新余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
 
“减税降费”是什么呢?2018年至2019年的中国,14亿人口谈论最多的莫过于这件事,那就是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尤其是今年全国“两会”明确提出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的形势下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作为具体实施减税降费工作的主责部门,新余税务部门是怎么样做好这项重点难点工作的呢?
 
今天我们邀请了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胡振宇、货物与劳务税科科长任双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黄喜孙、纳税服务科科长宁斌、征收管理科科长倪辉、纪检组副组长袁冬平、所得税科副科长何瑶、财产与行为税科副科长汤琼和《中国江西网》、《新余本土网》等媒体代表及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凯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余市隆昌工贸有限公司、新余卓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中冶南方(新余)冷轧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等5名纳税人代表,与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
为了和广大网民更好互动和交流,“新余税务”微信公众号正在进行同步直播,大家可以通过关注“新余税务”微信公众号,直接在互动栏目下提出您最关心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现场为您解答。
 
嘉宾问答:
 
1、主持人: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在我们微信直播页面留言区留下你们的问题,在和网友互动交流之前,我们先跟各位领导聊一聊。我们都知道,减税降费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请胡振宇副局长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总体情况,有请。
 
胡振宇: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要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方面,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12次提到“减税”,并明确今年要减轻纳税人税收和社保费负担近2万亿元,可见中央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之高、推行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
 
我省也释放了强烈的减税降费信号。今年2月2日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正式拉开了全省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帷幕。我省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实行顶格减征,力度空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等“六税两附加”,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连续执行3年。二是享受范围扩面,重点突出。政策覆盖面更宽了,大幅降低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征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的门槛(提高年应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月销售额),预计我市有2.5万纳税户直接受益,受益面将近80%;同时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充分彰显减税的普惠性。优惠税种更多了,将小微企业优惠税种由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扩大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八税两费”。免税标准提档了,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三是优惠政策叠加,力求实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仍可以叠加享受本次新出台的50%的减征优惠,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
 
另外一个重大利好就是,3月20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从今年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一是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将原适用16%的税率调整为13%,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原适用10%的税率调整为9%,(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保持6%低档税率不变,(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二是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将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三是实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降低增值税税率后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给予退还,有效增加企业资金流。四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对主营业务为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其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通过实施以上措施,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谢谢!
 
2、主持人:好的,谢谢胡振宇副局长,胡局长刚才介绍了国家和我省已经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这里我有一个问题,请问一下我们新余税务部门是如何贯彻落实这一揽子优惠措施,确保落地生根呢?请胡局长再向我们介绍一下我市目前的有关情况,好吗?
 
胡振宇:好的,刚才我已经介绍了,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主动作为,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政治任务、硬任务的理念,以“三个三”稳步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一是推进减税降费机制运行“三联动”。推进内外联合,积极做好向地方党政及部门汇报沟通,减税降费实施工作得到全市各级党政和部门的大力支持。推进纵向联动,召开全市税务系统减税降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员发动;各级税务机关都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推进横向联通,明确40项重点工作任务,编制工作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实行挂图作战、对标推进。
 
二是做到管理服务技术“三同步”。管理同步,就是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监督的重点内容。服务同步,就是开设12366服务专线,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服务岗,全面开展培训辅导等。技术同步,就是全面完成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和税控开票软件的升级,为纳税人准确享受普惠政策提供技术保障。
 
三是念好政策落地“三字经”。“准”字当前,就是强化减税降费统计核算工作,按政策、分行业、分户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底账清晰。“快”字当先,就是第一时间动员部署,第一时间把减税降费最新政策快速精准传达到每一位纳税人。“实”字托底,就是对发现纳税人应享未享的,立即联系并辅导纳税人及时更正申报表,办理退税。
 
今年以来,市委蒋斌书记、市政府犹王莹市长、胡尔纲副市长多次对我局减税降费工作作出肯定批示。我局将认真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重点围绕内外培训覆盖率100%、政策落实到位率100% 、统计数据准确率100% 的目标要求,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硬而又硬地将降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纳税人有真切的获得感。谢谢!
 
3、主持人:好,感谢胡振宇副局长的解答,这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确实是给纳税人的一个“大礼包”,过去我们知道,到政府部门办事手续总是比较繁琐,有些还要反复跑、多头跑,我想纳税人可能普遍关心,到底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提交哪些资料才能享受此次减免优惠呢?请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宁斌科长为我们解答一下。
 
宁斌:大家好,我是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宁斌。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税务部门从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的举措,主要体现为“三个无需”和“三个自动”。“三个无需”是指: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三个自动”是指: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系统就可以自动帮助享受减免税优惠,包括自动识别纳税人是否可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自动计算纳税人的可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
 
以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例,以前需要按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而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减少了三分之二)。与此同时,小微企业只需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在申报表中勾选是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有关选项,系统将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就能够自动享受减免税优惠。
 
为更好地把“减税降费大礼包”妥妥地送到纳税人手中,接下来全市税务部门还将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方面,继续扩围“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办税事项清单,推行“一网、一次、一门、一窗”办税,落实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办税、容缺受理、套餐式服务等便民措施,对涉税事项、办税时限和报送资料再精简再压缩;另一方面,我们将运用“互联网+税务”技术,大力推行自助办税、网上办税、移动办税,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享受到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的双重获得感。
 
主持人:好,感谢市税务局几位领导带来这场政策解读大餐。各位网友,现在新余市“减税降费”在线访谈活动正在通过“新余税务”微信公众号为大家直播。再重申一下,为了增强互动,请你们关注“新余税务”微信公众号,并在直播窗口提出您最关心的问题和建议。
 
好,现在继续访谈,请导播切换,让我们开启留言区域,回答网友问题。
 
进入网友互动问答环节。
 
直播互动问答
 
1、主持人:有网友问,我想具体了解一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免征增值税?
 
任双明:这位网友好,我是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长任双明。今年我们国家对小微企业实行普惠性的税收减免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3年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从月销售收入3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从9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超过上述标准的,要全额征收增值税。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谢谢!
 
2、主持人:有网友问,我们是一家小微企业,一直是核定征收,我想了解一下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何瑶:大家好,我是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何瑶。为了确保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享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根据现行规定,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3、纳税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龚蔚): 大家好,我是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龚蔚。我们知道,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出口退税率也做了相应调整,即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那么我想请问一下,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是否设置了过渡期?
 
任双明:好,谢谢您的提问,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今年出口退税率的调整,是和增值税16%、10%两档税率同步调整执行的,也就是从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第二个问题,对于出口企业是否设置了过渡期?我的回答是,设置了。为给出口企业消化前期购进的货物、原材料等库存留出时间,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也就是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在这3个月期间,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可根据具体的情形适用相应的过渡期规定,过渡期后,再统一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4、主持人:有网友问,这次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六税两费”具体是指哪些税费?请简要介绍一下小微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中地方税种的有关内容,享受这些优惠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汤琼:好的,我是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汤琼。我先回答您第一个问题,六税是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两费是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赣财法【2019】13号)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件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5、纳税人(中冶南方(新余)冷轧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于洁平):汤科长,您好,我想请问下您刚才介绍的减半征收地方“六税两费”政策是否可以和原有地方税种优惠同时享受?

汤琼:您好,是可以的。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已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等地方税种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50%减征优惠。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128号),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科进一步减按50%征收,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
 
6、主持人:有网友问,我孩子于今年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我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何瑶:可以享受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主持人:我们来看,下一位网友的提问,近期国家大力实行减税降费政策,为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据说国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这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不知是否真有此事

袁冬平:大家好,我是市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袁冬平。刚才网友说的情况确有此事。加强对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是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检验税务部门是否真正讲政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体现。
 
8、媒体记者(中国江西网记者):假如你们在调查了解过程中真的发现有税务机关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你们将如何处理呢?

袁冬平:我们将区分情况、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据《公务员法》、《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条例,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轻的,给予通报批评,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9、纳税人(刘琳,新余卓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我想问下何科长,我们是一家小型公司,2019年度是否可以享受最新的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

何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三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主持人:有网友问,自然人、非企业性质单位等小规模纳税人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征优惠政策的适用时间如何确定?

汤琼:享受减征优惠的时间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即房地产交易涉及的“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交易合同签订时间,享受减征优惠的时间也以交易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动产权证按件贴花减征优惠的适用时间以证件领受时间为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两个附加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致。
 
11、纳税人(新余市隆昌工贸有限公司 邵淑永):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出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任双明:谢谢您的提问。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我们国家新出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具体内容是指: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用于抵减应纳税额。需要说明一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这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12、媒体记者(新余本土网记者):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有什么优惠?
 
黄喜孙:大家好,我是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黄喜孙。这个问题由我来解答,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幅度减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教育费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该优惠政策。
 
13、纳税人(新余凯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何惠英):我想了解下,如何区分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
 
倪辉: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我是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倪辉。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这两者在减税降费中,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有差别的。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未超过10万元,季销售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则执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超500元的则需全额纳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我们建议他们办理一个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便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有关优惠政策。
 
14、主持人:有网友想详细了解初创科技型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此次政策有什么调整?

何瑶: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调整前,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主要条件包括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等。此次调整将享受创业投资税收优惠的被投资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与调整后的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标准保持一致,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享受投资抵扣优惠的投资对象范围。
 
15、主持人:有网友留言,其他个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

任双明:这位网友好,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明确规定,这次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普惠政策的对象,是指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固定业户,不包括按次(日)纳税的非固定业户。但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未超过500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其他个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每次(日)销售额未超过500元,是免征增值税的。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精彩解答。今天我们通过在线访谈与广大纳税人和网民朋友们一起了解了新余减税降费的有关举措,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就跟大家交流到这里,请大家积极关注“新余税务”微信平台,对于网友们在后台提出的问题,市税务局会及时给大家做出回复。再次感谢各位嘉宾的精彩回答,也感谢媒体记者、纳税人代表和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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