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整理编辑:万伟华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中,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资产的净值和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比如,资产买入价1000万,折旧共计提900万,会计核算的账面价值为100万。企业所得税中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00万,资产净值(账面净值)为100万。资产的计税基础不管折旧多少年,都是历史成本且不会变的。
“账面净值”出现较多的企业所得税文件是资产损失文件以及2000年左右的重组税收文件中。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热点政策问答(2014年第一期)》对账面净值有过解释:
54、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三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该账面净值是指会计核算的净值还是计税基础?
意见:在税会有差异的情况下,三十条规定的“账面净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历史计税成本减去已在税前扣除的折旧额后的余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19号 全文失效》则采用的是“账面净值”: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成本,须以被分立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进行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18号 全文失效》中采用的同样是“账面净值”,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所得税处理,转让企业取得接受企业的股权的成本,应以其原持有的资产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不得以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基础确定。接受企业接受转让企业的资产的成本,须以其在转让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
《财税〔2009〕5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财税[2014]11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显然是将“账面净值”与“计税基础”等同了,很多的重组税收文章中也直接将将“账面净值”与“计税基础”等同。
比如,《财税〔2009〕59号》资产收购中,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企业合并中,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企业分立中,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财税[2014]116号》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中,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3 号》: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原始权益人向项目公司划转基础设施资产相应取得项目公司股权,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项目公司取得基础设施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取得项目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这样,再来看当时争议比较大的《财税[2014]10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股权、资产划转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以及后续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
三、《通知》第三条所称“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是指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通知》第三条所称“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是指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被划转资产的原计税基础计算折旧扣除或摊销。
或许就会对“账面净值”与“计税基础”有不一样的感受了。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