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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11号建议的答复
云财税函〔2021〕5号
杨**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勐康口岸设立运营免税店的建议》(第0411号)已交省财政厅牵头研究办理,我们商昆明海关、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对进出境口岸免税店实行特许经营。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8号)、《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9〕15号)等规定,国家统筹安排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的布局和建设,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的布局选址根据出入境旅客流量,结合区域布局因素,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序竞争、避免浪费、便于监管的要求。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的数量、口岸和营业场所的规模控制,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的数量、口岸,由口岸所属的地方政府或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申请,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审批,获批后方可按程序设立免税商店并经营免税品业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昆明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新申请设立和经营合同到期出境免税店办理事项的通知》(云财税〔2020〕47号),在我省境内需新申请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的,由口岸所在地州(市)财政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隶属海关、税务局联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提出申请,报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昆明海关、省税务局共同研究后按程序上报。
2019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勐康口岸扩大开放,口岸性质为国际性常年开放公路客货运输口岸。目前,勐康口岸尚未设立口岸免税店。几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批准并支持在勐康口岸设立运营免税店,为普洱市大力发展边境旅游,扩大对外开放注入新动力的建议。根据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的规定,由口岸所在地的地方有关部门就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关选址布局等开展调研,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提出申请按程序上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后向财政部上报申请。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云南省财政厅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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