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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谨防电信诈骗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1-05-26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我局多次接到纳税人来电反映,有人冒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对企业进行“下户核查”为借口,要求企业准备相应材料并添加对方QQ、微信等非官方系统配合调查的电话。经核实,上述情况为虚假诈骗信息,我局近期未向纳税人缴费人拨打过此类电话和要求企业通过添加QQ等方式向税务部门提供资料。请广大纳税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如接到自称税务机关的电话请您第一时间与12366联系并核实相关内容。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
2021年5月26日
大鹏警方成功拦截两宗针对财务人员诈骗案件,挽回经济损失百万元
发布日期:2021-05-25 发布机构: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2021年5月18日下午,深圳一人力公司出纳小婷接到自称“税务工作人员”的电话,称有一封“税收延迟通知书”需到税务局领取,该“工作人员”声称,如不方便可添加QQ好友将电子版传给她。小婷与该“工作人员”互加QQ后,该“工作人员”将小婷拉进QQ群,同时群内两名“领导”开始聊起公司业务,并要求小婷截图公司账号余额,“公司领导”确认余额后,要求小婷马上转账98.8万到指定账号。此时,小婷开始警觉,“领导”的行为不符合公司财务流程规范,而且小婷之前接受过反诈骗宣传,涉及转账汇款等必须要当面核对。此时,大鹏公安反诈中心接到市局指令,提示小婷正在遭遇电信诈骗,需马上拦截处理。正当小婷犹豫之际,大鹏公安反诈中心第一时间联系小婷,此时小婷恍然大悟,立即退群,反诈劝阻成功,挽损98.8万元人民币。
无独有偶,当日17时许,大鹏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接到市局“反网络诈骗群”的指令,预警员联系到了同样是财务人员的丘某,丘某也是遭遇了同样的诈骗手法,先是一个自称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致电其公司,称公司有业务需要年审,丘某按照对方提供信息进入一个QQ群。群里有一名自称为农业银行企业专员的工作人员,其主动联系丘某并要求丘某确认公司经办人邮箱及银行账号。次日,一个名字与其公司领导一样的人进群,要求丘某截屏公司流动资金到群里并需转账到指定账号。丘某对QQ群里“领导”的要求心存疑虑。此时,大鹏公安反诈中心预警员劝阻电话打入,骗局被识破,丘某所在公司未造成经济损失。
大鹏警方提示,财务人员汇款之前一定要通过电话或者面对面的方式确认对方的身份。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大额转账汇款前必须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程序,在日常资金使用中,切勿以邮件、QQ、微信、短信等方式指令汇款,只要涉及转账汇款的,必须经电话或当面核实确认。凡接到领导使用新号码要求转账的,务必核实清楚。
【风险提示】个体工商户请警惕冒充工商税务诈骗
发布时间:2021-05-24 来源:兰州晨报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近期,兰州市发生多起冒充工商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以经营资质未申报、个人信息超期为由诈骗个体商户的案件。目前,受骗群众多,资金损失大,兰州公安反电诈中心提醒个体商户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1月12日,个体商户小朱收到自称工商管理局工作人员的陌生短信,称其店铺的经营资质未申报,让其在1月13日之前点击链接及时申报,过时店铺将无法营业并罚款。小朱害怕店铺关门,便按对方的要求点击了链接,紧接着手机就弹出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页面,并显示一份《关于个体工商户升级电子版本政策措施》声明。随后,对方让小朱将名下资金全部转入一张银行卡内,以认证其个人信息为由,骗其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短信验证码。小朱发现卡上的10万余元被转走,遂报警。
兰州反诈中心提醒:工商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不会用短信链接的方式要求个体商户进行个人信息认证、资质未申报等操作,如需办理业务请到官方平台或窗口办理;切记不点击陌生链接,更不要随意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号、验证码等个人信息;牢记“三不一多”原则:陌生电话不轻信、不明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拨打110或96110咨询报警。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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