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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这样填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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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底,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若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需全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减半优惠则有所不同。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的,其中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依旧可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申报经营所得,系统会在申报表自动添加“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减免金额自动计算,不需要申报者手工计算。

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申报经营所得,则不能添加减半征收的减免事项,因为政策只针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的投资者不享受此政策。

文件中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
=30,000.00×5% 
+60,000.00×10%
+210,000.00×20%
+200,000.00×30%
+500,000.00×35%
=284500元

也就是1,000,000×35%-65500=284500元

不考虑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的情况下,减半征收的减免税额
=284500*50%=14225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0元,其他减免事项为6000元时
应纳税额是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减半征收的减免税额
=(284500-6000×1,000,000÷1,000,000)×(1-50%)
=13925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0元,其他减免事项为6000元时
应纳税额是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减半征收的减免税额
=(284500-6000×1,000,000÷2,000,000)×(1-50%)
=140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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