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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WEB端B表、C表申报操作指引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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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WEB端B表、C表申报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62号),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一、   登陆
通过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者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并登陆。

二、经营所得(B 表)
1.点击【经营所得(B 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2.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3.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4.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6.缴税
(1) 点击【立即缴款】
(2) 选择相应的支付方式-三方协议支付
(3) 选择可支付的银行卡
(4) 完成在线支付即可

  三、经营所得(C 表)
1. 点击【经营所得(C 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本表自动获取税款所属期、被投资单位信息,汇缴地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2.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还可以额外补充需要调增的数据。其中只有应调整的其他费用、可减免税额(可减免税额附表、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优惠附表)在报表中直接修改,确认
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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