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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双版纳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政办函〔2020〕60号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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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双版纳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政办函〔2020〕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西双版纳州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俊杰   副州长
副组长:王  彦   州政府副秘书长
苟  彪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丹   州税务局局长
成  员:曾  永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童亚昌   州财政局副局长
姜明昌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曾志海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志辉   州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税务局,周志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王敏(州发展改革委法规体改科科长)、孙勤(州财政局税政科科长)、许宏敏(州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刘晓文(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与科技定额科科长)、袁忠福(州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等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有关单位相应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总体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部门职责;确定工作方案,及时解决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加强全州清算、审核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健全房地产项目规划、施工、销售(预售)等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协调各部门数据采集、汇总、传递、分析;制定专业中介力量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财政保障机制;规范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和成本的确定;通过情况通报、联合办公、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交流工作情况和信息,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州税务局职责:与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和制定关于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服务供应商应达到的条件,厘清工作流程,按照年度清算计划负责采购中介机构服务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拟定劳务费支付标准(详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试行标准》)(附表1);统筹协调,督促各县(市、园区)税务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年度清算计划,测算预计支付的劳务费用并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并做好项目预算等;二是按照“管项目和管户相结合”的模式强化房地产开发过程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健全房地产项目管理台账,切实做到税收管理与纳税人项目开发同步;三是强化清算评估,对清算应补税款和欠缴税款加强监控管理并及时组织入库;四是在核实税款查询已入库后,通知受托中介机构填报《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确认表》(附表2)并进行审核确认,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劳务费;五是和同级财政部门应做好《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台账》(附表3)的登记,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就上季度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情况进行对账核实,核实完成后,将附表3上报州税务局。六是每年12月10日前,与财政部门按照实际清算费用进行结算。七是根据清算审核情况对中介机构进行客观评定并填制《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质量评价表》(附表4),抓实中介诚信管理,提高清算公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州财政局职责:与税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关于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实施办法;拟定劳务费支付标准(详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试行标准》)(附表1);协调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信息需求定期整理和上报,完善和补充财税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库,提高数据的利用价值,助推房地产行业税收共治格局;统筹协调,督促各县(市、园区)财政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同级税务部门预计需要的劳务费用纳入预算安排,在招标采购结束后15天内,按照预计的劳务费用拨付至同级主管税务机关;二是和同级税务部门做好《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台账》(附表3)的登记,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就上季度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情况进行对账核实,核实完成后,将附表3分别上报州财政局。三是每年12月10日前,和税务机关在对账后按照实际清算费用进行结算,确保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完成税款入库后能按期支付劳务费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州发展改革委职责:负责提供房地产项目立项批复信息及依部门职责应提供的其他信息;解答房地产项目立项的相关政策;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州自然资源局职责:负责提供基准地价信息;宗地地籍信息;房地产项目土地登记信息;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信息;土地出让信息、土地划拨信息、土地转让信息;房地产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信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信息,规划核实意见信息;2019年6月份以后的房地产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和规划核实的其他信息;按照“先税后证”原则在行政审批、发证、检查等多个环节协助税务部门监控把关涉及土地、房屋交易的相关税款;解答房地产项目土地、规划行政许可的相关政策及执行标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责:负责提供建安工程造价指标信息;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信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房地产项目房屋网签合同备案信息,商品房购销合同信息采集表,楼盘信息;按照“先税后证”原则从行政审批、发证、检查等多个环节协助税务部门监控把关涉及房地产交易的相关税款;房地产项目的施工或预售行政许可的其他信息;2019年6月份以前的房地产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和规划核实的其他信息;解答房地产项目施工或预售行政许可的相关政策及执行标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的重要意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高房地产行业治理水平,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各县(市、园区)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协助同级税务部门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
(二)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强化保密观念,严肃工作纪律,切实保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中介机构按规定保管好采集的数据及资料,同时与清算、审核项目的主管税务机关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信息安全。
(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园区)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讲解,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产生歧义和认识偏差而导致舆情事件,使工作按时保质、按目标顺利完成。
 
附件:1. 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试行标准
      2. 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确认表
      3. 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台账
      4.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质量评价表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
业务劳务费试行标准
项目类型 计费类型 计费基数(元) 计费费率(%)或计费额(元) 备注
清算、审核项目 清算、审核补征入库税款 1000万以内(含1000万) 3% 按差额分段累进计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000万至3000万(含3000万) 2%
3000万至5000万(含5000万) 1.50%
5000万以上 1%
审核企业清算退税数额大于或等于企业清算退税数额的;清算企业未清算项目,清算结果仍应退税的 保底计费 10000   
审核企业清算退税项目,审核减少退税的 审核减少退税金额(企业自行清算退税额-中介审核退税额) 3% 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备注:1.清算、审核补征入库税款= 受托中介机构审核入库税款-纳税人自行清算申报
(包括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鉴证)或纳税人预缴入库税款。2.劳务费金额=清算、审核补征入库税款×相应费率。示例:审核增量入库税款为1亿,业务劳务费为: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的=入库税额×3%;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部分按入库数额2000万×2%,3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按入库数额2000万×1.5%,5000万以上部分按入库数额减5000万之余额×1%。
 
 
 
附件2 
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确认表
纳税人名称   主管税务局  
开发项目名称  
开发项目详细地址   项目所在地  
清算审核中介机构名称  
开发项目清算审核信息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其他 合计
1.销售收入        
2.预征入库税款        
  (1)应预征税款        
  (2)已预征入库税款        
3.纳税人申报清算补(退)税款        
4.中介机构清算审核补(退)税款        
5.清算审核增量(减少)税款        
6.清算审核增量入库税款        
7.清算审核入库税收缴款书号  
8.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        
所在地财政负担业务劳务费  
主管税务局签字(签章) 所在地财政局签字(签章) 中介机构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委托的主管税务机关填写(机打),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
2.此表一式五份,中介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财政局、州税务局、州财政局各一份。
3.清算审核增量(减少)税款=中介机构清算审核补(退)税款-纳税人申报(或者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鉴证)清算补(退)税款或预缴入库税款。
4.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按照《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试行标准》规定的方法计算。
 
 
 
附件3
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劳务费台账
 
主管税务机关:                   年度:                    单位:元
序号 纳税人
名称
项目名称 清算审核中介机构名称 清算审核增量入库税款 业务劳务费
1          
2          
3          
4          
5          
合  计    
经办部门(签字盖章):   经办人:  
 
   
附件4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质量评价表
中介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 子目 具体评价标准 分值 扣分情况 扣分原因 得分 备注
一 综合及鉴证结果类
(5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 3        
  各项表格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1        
  其他 1        
二、清算项目情况类
(7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 3        
  各项表格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2        
  各项表格数值填写是否准确 2        
三、收入类
(15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 2        
各项表格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2        
审核收入确认的完整性、符合性、准确性、时间性及审核代收费用界定的准确性。 2        
能准确划分总建筑面积,不可售面积,总可售面积、已售面积、未售面积等。 2        
准确划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等类型。 1        
审核有无价格明显偏低未调整的情况。 5        
其他事项 1        
项目 子目 具体评价标准 分值 扣分情况 扣分原因 得分 备注
四、清算项目分摊比例
(4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 2        
  分摊比例计算是否准确 2        
五、扣除类
(60分)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6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 2        
结合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合同、土地合法票据、契税票据、银行支付记录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议,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是否真实、正确。是否存在政府返还和以地补路等情况。 2        
同一块土地多个项目的分摊是否正确 1        
其他事项 1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6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规范 2        
审核支付给企业或个人的拆迁补偿款、拆迁(回迁)合同和签收花名册或签收凭证是否一一对应,并与相关账目核对。 2        
审核支付给单位的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应取得合同协议、付款合法凭证。 1        
其他事项 1        
项目 子目 具体评价标准 分值 扣分情况 扣分原因 得分 备注
五、扣除类
(60分)
前期工程费(7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规范 2        
是否获取合法凭证、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存在预提、应付未付事项 2        
是否存在应计管理费用而列支在前期工程费的现象 1        
是否存在超标的费用未审核调整 1        
其他事项 1        
建筑安装费(14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规范 2        
是否获取合法凭证、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存在预提、应付未付事项,是否存在假发票 4        
发生的费用是否与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工程结算报告、工程施工合同记载的内容相符。 3        
建筑安装发票是否在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开具。 1        
是否参照当地当期同类开发项目单位平均建安成本或当地建设部门公布的单位定额成本,验证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 3        
其他事项 1        
项目 子目 具体评价标准 分值 扣分情况 扣分原因 得分 备注
五、扣除类
(60分)
基础设施费(6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规范 2        
是否获取合法凭证、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存在预提、应付未付事项,是否存在假发票 2        
基础设施各类工程是否划分清楚,准确 1        
其他事项 1        
公共配套设施费(7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规范 2        
是否获取合法凭证、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存在预提、应付未付事项,是否存在假发票 2        
公共配套设施的权属划分是否清楚,是否正确扣除 2        
其他事项 1        
开发间接费用(6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规范 2        
费用归集是否正确,是否属于独立核算单位现场直接管理项目的支出 2        
费用支付区间是否正确 1        
其他事项 1        
房地产开发费用(4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规范 2        
财务费用据实扣除的,是否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1        
其他事项 1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规范 2        
税金是否属于该项目 1        
税金是否足额缴纳 1        
其他事项 1        
六、税款计算类(3分)   工作底稿是否齐全、规范 2        
  税款计算是否正确 1        
底稿装订(5分) 底稿装订美观、整洁、卷内材料排列有序,页码准确 5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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