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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云南省范围内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集中征收(五险统征)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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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云南省范围内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集中征收(五险统征)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试行办法 云政发[2003]36号

2003年7月1日,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实行统一集中征收(“五险统征”),为保证统一征收工作的稳妥推进,先在昆明、玉溪两市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一年。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工作的通知 云政发[2004]80号

2004年7月1日起,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等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2018年第14号

自2019年1月1日起,云南省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试行办法 云政发[2003]36号

第三条 省直各相关部门在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中要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牵头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负责指导经办机构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并对其预、决算进行复核;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我省社会保险信息网络;

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基金发放机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征收、支付和管理运营基金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等各类社会保障基金银行帐户进行监督检查。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征收预算、决算草案、并按规定严格执行预、决算;

负责社会保险费登记、申报、征收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

负责社会保险费核算、记录和发放工作;

负责及时将社会保险费当期征收计划和回收欠费计划提交地税部门;

协助地税部门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执法检查和清欠工作。

(三)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参与政府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制定工作;

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审核社会保险费预算、决算草案;

负责监督社会保险费征收及发放管理工作;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支核算管理工作,并按月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对帐,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征收和发放中资金缺口的补助 建议和方案。

(四)地税部门的主要职责

负责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当期征收计划和回收欠费计划征收社会保险费;

负责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

负责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分险种划入金库;

定期与有关部门对帐,及时反馈征收情况,确保社会基金按时足额征缴入金库;

负责将已进行税务登记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及个人的情况反馈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协同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扩面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规定征收社会保险费,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社保经办机构、财政部门报送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不得滞留、挤占挪用和违规动用社会保险费收入,做到征收和管理规范有序。

(五)银行部门的主要职责

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发放过程中的资金安全、及时、完整;

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费分险种划帐到金库,并及时划转到财政专户,确保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贯彻执行;

负责按月提供对帐凭证,及时与财政、地税及社保部门进行对帐工作。

(六)审计部门负责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七)监察部门负责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贯彻执行基金管理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邮政部门负责对邮政机构代发社会保险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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