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最新通知 昆明、红河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有实惠
发布时间:2020-04-17 信息来源:昆明市商务局
4月1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公告指出,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的政策,对云南省的昆明综合保税区和红河综合保税区而言,将使区域内的企业得到实惠,特别是企业产品在转向内销时,将更具吸引力。同时,该政策有利于解决以往监管区域内外企业关税税率不平的情况。总之,新政策有利于企业综合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促进我省外贸经济回稳。
e2ddff41ly4gdwj131utcj20kz0e1q51
什么是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
Q:新政策对保税区内企业意味着什么?
A:新政策的实施,对我省的昆明综合保税区和红河综合保税区而言,除了能够享受“免税、保税、退税”等一般海关特殊监管区优惠政策外,往区外销售保税货物时,还可以根据产品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按照原材料或是成品、半成品来缴纳进口关税。
这意味着昆明、红河两个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从低缴纳关税,享受“比特区还特”的关税优惠政策。
比如,企业进口了保税原材料进行加工,成品价格比原料价格要高出许多,如果企业按照原材料价格计税,则完税价格就低很多;但对于有些产品来说,原料的计税率较高,成品税率可能较低,这类企业就可以选择以成品计税。
当然,企业在行使选择权之前,必须按规定在手册备案时一并向海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Q:请举例说明新政策的利好体现在哪里?
A:假设注册在昆明综合保税区的某公司和注册在曲靖的某公司均从境外进口同样的原材料生产出同样的货物,假定生产出的货物关税完税价格100元,关税税率为10%;原材料进口关税完税价格30元,关税税率为5%。
曲靖的某公司设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在进口原材料报关环节需缴纳关税30×5%=1.5(元),后续生产销售环节不再涉及关税。
昆明综保区内的公司在进口原材料报关环节暂不缴纳关税,待原材料生产成货物并进行内销时缴纳关税。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出台前,需按照实际报验状态,即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关税,需要缴纳30×10%=3(元),比注册在曲靖的公司多缴纳1.5元关税,税负明显较高。
实行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后,注册在综保区内的公司可以自主选择按原材料或货物的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报关。在本例中按照进口料件状态申报,仅需要缴纳30×5%=1.5(元)关税,与区外的公司缴纳关税持平。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