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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19年,云南税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引领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党领导全面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坚持党对税收法治的领导。云南省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税收法治建设,将其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统筹谋划部署,召开党委会57次(其中,专题研究税收法治建设3次,涉及议题4项),把法治要求全面融入税收工作主题主业主线各项工作中,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按要求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三是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运行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党委全体成员和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开展会前集体学法及重要文件10项,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5项;按季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全省税务系统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加强。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发展。一是进一步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圆满完成税费收入任务。2019年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促发展、激活力的效应进一步显现。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做好组织税费收入,实现量稳质优。二是持续推进税制改革,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税收促进“六稳”、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主动服务云南“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发展。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精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和涉税资料。全面推广“一部手机办税费”移动平台、区块链电子冠名发票应用,提升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服务、深化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等,多次获省委、省政府领导表扬性批示。城乡居民“两险”实行集中合并征收,形成并推广“做好征收五种准备、建立完善五项机制、征收‘五不’原则、深入推进‘五化’措施、努力实现五个目标”的“五五”工作法,有效破解5500万人次城乡居民缴费难题,受到税务总局王军局长肯定性批示。在2018年度全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中,云南省税务局排名第2位;在2019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纳税人满意度在全国36个省级税务机关排名第16位,排名提升幅度全国第二,税收营商环境逐步优化。
(三)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稳步提高。一是配合做好税收授权立法。严格税收法定,配合开展耕地占用税法、资源税法实施授权事项等地方立法工作,落实中央授权地方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参与开展税收立法调研,为完善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提供建议参考。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对云南省税务局制定的9份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对州(市)税务局报备的14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5次。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告审核、备案管理等工作机制,云南省税务局制定和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11件,党的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持续推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党委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完善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机制,云南省税务局审理重大税务案件2件。健全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发挥全省税务系统190名公职律师和225名内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云南省税务局外聘法律顾问为各类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服务70余项(次),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统筹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与完善税务监管体系。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发全省税务系统推行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等配套措施共5项,召开全省税务系统全面推行部署会,组织开展全省统一培训和分级培训,云南税务“三项制度”推行经验在全省政府部门进行交流。二是主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规范,更新纳税人办税和缴费服务指南,编制云南税务征收非税收入项目征管操作指引,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调整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稳步推进权责清单。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三是优化税务行政执法方式。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推送风险任务114批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稽查监管机制,开展纳税信用评价,深入推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91件,向联合惩戒单位推送84件。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获省领导表扬。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全省模拟考试25次,积极备战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严格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以“六项纪律”为尺子,紧盯“两权”运行重点环节、“三重一大”等事项强化监督。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统筹预防职务犯罪。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省税务系统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二是加强内部行政监督。完善内部制度规定,推进税收执法“大督查”,筑牢“管理部门日常监督、专业部门职能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三道防线,构建纪检、稽查、巡察、党建、督审等部门协同发力的大监督格局。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省税务系统妥善处理税务行政应诉案件9件,尊重并及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各方监督合力。
(七)加强权益保障妥善处理纠纷。完善和解、调解、复议、诉讼、信访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办理各类来信来访116件。发挥税务行政复议解决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案件集体审议和分工协作机制,严格办理流程和执法文书管理,全省税务系统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6件,答复税务总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保障了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会同省法院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组织旁听庭审、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等,加强税务行政执法与涉税审判良性互动,协调配合人民法院实质性解决涉税行政争议,妥善化解涉税矛盾纠纷。
(八)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显著提升。贯彻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印发《税收信息对外提供管理办法》,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审核审查程序,及时、准确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各项税收政策措施。通过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5815条,税务部门相关工作在中央媒体报道7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图文稿件700余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九)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稳步增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并重,围绕第28个税收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金色热线等活动,紧扣减税降费、税制改革、支持民营经济、促进就业创业等,编制4个系列政策汇编和10个个性化税收政策摘编,开展靶向宣传、精准辅导,构建税收大宣传格局。做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结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宪法宣传常态化。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一带一路’税收服务边疆行”活动。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打造楚雄州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开办流动“青少年税法学堂”,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稳步提升。
(十)税收法治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部署,深化“下抓两级、抓深一层”机制,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加强税收法治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税务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和法律法规等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0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2次,坚持年度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轮训。三是坚持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学法普法,将法治培训纳入年度教育培训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全省税务干部暨法制人员轮训等各类培训班66期,培训干部6611人次。将法律知识作为数字人事“两测”考试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学法用法平台、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等开展学法、考法。四是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开展法制骨干暨公职律师业务培训,加大对公职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鼓励全省税务干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法律职业资格等考试、全国税务领军人才选拔、“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培养选拔税收法制专业领军后备人才,法治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高。
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年来,云南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队伍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还需不断强化;二是少数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需持续提高;三是案件办理及其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运行机制,还需根据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原因主要在于:国家治理层面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经济下行压力和税制改革落实使税收执法面临新的挑战,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给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需要研究的问题。这就要求云南省税务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落实“六化”措施,为全面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筑牢法治基础。
三、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持续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云南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落实加强制度化建设、提高规范化质量、创新便利化举措、推进数字化进程、提升开放化水平、严格科学化管理“六化”措施,提升“六大能力”,推动“六大体系”落实落地,使云南税务与全国同步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统筹做好减税降费、组织税费收入、疫情防控和“六稳”工作,落实各项税制改革任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助力云南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切实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
(三)推动落实成熟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全省税务系统落实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各项制度规范,使良法善治转变为治理的效能,促进全社会税法遵从。
(四)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与建立健全税务监管体系。落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若干措施》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并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督察审计监督,健全完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各项任务。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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