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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扣缴义务人关于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友情提示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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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扣缴义务人关于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友情提示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涵盖WEB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手机APP端、扣缴客户端3个远程办税端,是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主要渠道。2020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已经新增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为确保纳税人顺利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维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请您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提醒辅导本单位职工下载并注册手机APP
       请提醒贵单位职工下载并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并及时填报和更新基础信息;引导单位员工使用互联网移动端这种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二、提醒辅导本单位职工使用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
       请提醒贵单位职工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查询、确认本人2019年以来的综合所得收入及纳税明细记录。如对收入纳税明细记录存在异议,可通过申诉功能对收入明细发起异议申诉,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三、提醒辅导本单位职工录入银行账户信息
       为方便贵单位职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退税或缴税,请提醒单位职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填报本人银行卡,并注意填报的银行卡应是本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I类银行账户或者银行柜面开立的银行卡。
 
在纳税人自愿的前提下,除在手机APP端填报银行卡信息外,也可由扣缴义务人将其工资卡信息通过扣缴客户端提交税务机关。
 
       如您还有疑问或困难,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务机关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0年1月6日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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